税务

短期外籍用工10%个税预扣

快速回答:在越南的外国劳工适用两种完全不同的扣缴机制,不得混淆。10%机制:适用于居民个人未签劳动合同或合同期不满3个月的情形——每次支付500万越南盾及以上时支付方扣缴10%(第253/2026/ND-CP号议定书第50条第2款;门槛从200万上调至500万)。20%机制:适用于非居民个人——就其在越南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适用20%的全额税率,不区分支付地点(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109/2025/QH15号第21条)。把10%和20%混用是使用短期外国劳工的外资企业最常见的扣缴错误。

适用法律依据

以下框架截至撰写之日(2026年10月20日)有效,并直接规范本文内容:

  • 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109/2025/QH15号)(2026年7月1日生效;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规定自2026纳税年度起适用;取代04/2007/QH12号法律)——第21条(非居民个人:在越南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总额乘以20%税率,不区分支付地点)。
  • 第253/2026/ND-CP号议定书(2026年7月1日生效)——第50条第2款:向未签劳动合同或合同期不满3个月的居民个人(含已解除劳动合同后仍取得所得的人员)支付工资、薪金、报酬,每次支付500万越南盾及以上的,支付前扣缴10%;每次不足500万的,仅在个人要求时扣缴。
  • 2025年《税收征管法》(108/2025/QH15号)(2026年7月1日生效,取代38/2019/QH14号法律)——支付方的扣缴、申报、缴税义务。

深入分析

每笔计算的起点都是外国劳工的税收居民身份——不是国籍,不是签证类型,也不是合同期限。居民个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在越南停留183天及以上,或在越南有惯常住所)且劳动合同期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五级累进税率按月扣缴,与越南籍员工相同。居民个人但未签合同或合同期不满3个月(短期培训专家、项目顾问、试用期人员):每次支付500万越南盾及以上时,按支付前所得总额扣缴10%。非居民个人(未满183天、在越南没有惯常住所):适用20%的全额税率,不得扣除,不适用累进税率——在支付时直接扣缴。

第253/2026号议定书最值得注意的变化是每次500万越南盾的门槛,从旧规定的每次200万上调。实际效果是减轻了企业的手续负担:每次不足500万的小额零星支付(一次性翻译费、给流动专家的差旅报销)不再强制扣缴——除非个人要求扣缴以方便汇算。但门槛按每次支付计算,而非全年合计:把一笔1200万拆成3次400万支付来”规避”门槛属于逃税行为,税务机关检查时会合并计算并处罚。

财务部门速查表

情形一——居民专家,合同期满3个月及以上:按五级累进税率按月扣缴,可享受家庭扣除。最”常规”的情形。

情形二——居民个人,未签合同或合同期不满3个月:每次支付500万越南盾及以上时按所得总额扣缴10%。不足500万:仅在个人要求时扣缴。如果只有这一项须按10%扣缴的所得,且预计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后未达起征点,可出具承诺书暂不扣缴。

情形三——非居民个人:就在越南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扣缴20%,不区分支付地点,不得扣除。没有情形二那样的承诺暂缓机制。

情形四——已解除合同但仍取得所得的人员(补发工资、迟发奖金):第253/2026号议定书第50条第2款明确涵盖——每次500万越南盾及以上适用10%扣缴。很多企业遗漏,误以为”离职了就没有义务了”。

暂不扣缴承诺书——用对才有效

承诺机制仅适用于情形二(居民个人未签合同/合同期不满3个月)。须同时满足:只有这一项须按10%扣缴的所得;预计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依法扣除后未达纳税起征点;出具承诺时已有税号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对承诺内容负责(虚假承诺将被处理)。支付方可凭承诺书暂不扣缴,但年末仍须汇总名单和所得情况报税务机关。注意:承诺机制不适用于非居民个人——对他们而言,支付时直接扣缴20%是强制性的。

常见风险与防范

  • 对非居民适用10%:只扣了一半应扣税款(正确的是20%)——任何计算之前先确定居民身份。
  • 沿用旧的每次200万门槛:自2026年7月1日起门槛为每次500万(第253/2026号议定书)——更新会计流程。
  • 拆分支付规避门槛:税务机关检查时会合并性质相同的各次支付——不要这样做。
  • 忘记对已离职人员的支付扣缴:迟发奖金、补发工资每次500万及以上仍须扣缴10%。

常见问题

1. 外国专家工作2个月,取得3000万越南盾,扣缴多少?
先确定居民身份:一年内在越南未满183天且没有惯常住所→非居民→扣缴20% = 600万越南盾。如果是居民个人(例如此前全年都在越南)→扣缴10% = 300万,因为单次支付超过500万且合同期不满3个月。

2. 每次500万越南盾的门槛怎么算?
按每次实际支付计算。每次500万及以上:强制扣缴10%(针对未签合同/合同期不满3个月的居民个人)。不足500万:仅在个人要求时扣缴。

3. 非居民个人可以出具承诺书暂不扣缴吗?
不可以。承诺机制仅适用于须按10%扣缴的居民个人。对非居民个人,支付时直接扣缴20%是强制性的。

4. 给6个月前已回国的专家发放奖金需要扣缴吗?
需要。第253/2026号议定书第50条第2款涵盖已解除劳动合同后仍取得所得的情形——每次500万及以上扣缴10%(居民)或20%(非居民)。

投资者要点

10%还是20%不是选择题——而是居民身份的结果。向外国劳工每笔支付的正确流程:先确定居民身份,再选择机制(累进/10%/20%),对照第253/2026号议定书新的每次500万门槛。顺序颠倒就是所有扣缴错误的固定配方。

本文已通过 FLAW AI Legal Council 质量审核本文仅供法律参考,不能替代具体案件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