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合同与资本市场

越南并购与企业重组

成功的并购不止于签署SPA或完成出资转让。交易只有在法律风险被看见、先决条件设计得当、目标资产可以被利用、交易后团队能够运转时才真正有价值。对于有涉外因素的企业,这道题还延伸到投资条件、竞争、土地、用工、许可和母公司内部审批流程。

快速摘要:越南并购与企业重组

适用对象股份、出资份额或资产交易中的买方与卖方,以及正在集团内部重组所有权的企业。
核心文件交易架构图、现行股权结构、公司章程、重大合同和目标公司的法律文件。
核查要点所有权与出资历史、仍有效的许可、含控制权变更条款的合同、税务义务和潜在争议。

常见交易类型

  • 收购股份、出资份额或资产。
  • 合资、战略投资、项目转让。
  • 集团公司重组、分立—合并—兼并或退出。
  • 与外国投资者的交易及跨境交易。

必须核查的要点

  • 所有权、许可、重大合同和潜在争议。
  • 土地、用工、税务、数据、知识产权和环境义务。
  • 批准条件、支付结构和赔偿机制——向外国投资者支付出资转让对价通过直接投资资金账户(DICA)进行。
  • 交易后治理、一票否决权和整合计划。

FLAT律所能做什么?

  • 买方或卖方法律尽职调查。
  • 设计交易架构、LOI、投资条款清单、SPA和审批文件。
  • 谈判先决条件、保证、赔偿和交易后安排。
  • 协调办理注资、购买股份、企业变更和投资调整手续。

常见风险

  • 只看财务,忽视许可和资产可利用性。
  • 签约或付款前未处理外国投资条件。
  • 缺少交易后机制,买方无法控制执行。
  • 赔偿不与实际风险挂钩,或违约发生时难以追回。

应准备的文件

  • 交易架构图、股权表、公司章程、重大合同和目标公司的法律文件。
  • 核心资产、土地租赁权、许可、用工、债权债务和交易后事项。
  • 商业目标、时间表、先决条件和各方的风险上限。

什么会搞砸一笔在越南的并购交易

多数交易的问题不在估值,而在卖方证明不了自己在卖什么。出资历史缺少凭证、股份代持、土地上资产未竣工验收,或一张专项许可已过期,都可能迫使各方停下来整改。

第二层是目标公司的现有合同。借款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分销合同和高管劳动合同常有控制权变更条款;不事先审查,完成交易可能恰在买方刚付款时触发第三方的终止权。

第三层是强制程序:外国投资者注资、购买股份的批准,交易达到门槛时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以及交易后的变更登记。进度应建在这些节点上,而不是各方的愿望上。提示:自2026年3月1日起,2025年《投资法》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办完项目IRC签发手续之前先设立经济组织(签发ERC)——颠覆了以往先IRC后ERC的惯常顺序,涉外交易的时间表需按新顺序重新梳理。

支付结构与买方保护机制

当尽职调查发现签约前无法彻底解决的风险时,解决办法通常不是放弃交易,而是把风险装进结构里:留置部分价款、为每期付款设置先决条件,或要求卖方作出有明确期限和上限的承诺与赔偿。

关键是每个承诺都要对应具体的执行机制。一项没有留置款、没有担保资产、没有可行争议解决机制的承诺,在问题真正发生时通常只值写它的那张纸。

参考法律框架

在越南的并购交易同时受2020年《企业法》和第76/2025/QH15号法律、2025年《投资法》第143/2025/QH15号(外国投资者注资、购买股份批准部分)、2018年《竞争法》(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调整。按交易对象,土地法、证券法或行业专门法也可能适用。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职权和行政程序可能随时间变化。上述文件的全文可在政府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查询。本页面内容仅供指引,需与适用于每个具体案件时的现行有效文件对照。

常见问题

M&A与普通注资有什么区别?

M&A通常涉及控制权、资产或更广泛的企业结构的转移,不止于一笔单独的注资。

买方应从哪里开始?

应从尽调范围、风险清单和交易策略开始。

外国投资者是否总是需要事先批准?

需按经营范围、持股比例和具体交易结构核查。

尽调完成前可以签合同吗?

可以签初步文件,但主合同应充分反映重大发现。

不卖公司也能做重组吗?

可以。重组可以服务于治理、税务、融资或为未来交易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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