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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经济需求测试(ENT)提案:进度与零售影响

购物中心内的零售店

经济需求测试(ENT)曾让外国投资者的零售连锁扩张慢上数年:第一个门店之后的每个门店都要通过省级经济需求评审委员会。从2024年起,ENT的版图已因新一代自贸协定和新法令而根本改变——但它还没有完全消失。

ENT的原始机制及其拖慢连锁的原因

按第09/2018/ND-CP号法令的原有机制,外国投资者开设第一个之外的零售门店(符合条件的迷你超市和便利店除外)必须接受经济需求测试:由省人民委员会组织的委员会评估对本地市场的影响、现有门店数量、市场规模和就业创造等标准。ENT没有普通许可那样的硬性办理期限,因此连锁的第二、第三家门店常被拖上数月——这正是ENT始终位居外国商会削减建议榜首的原因。

在自贸协定和第342/2026号法令下的收窄:谁还要过ENT

越南在新一代自贸协定中承诺按路线图废除ENT:对CPTPP投资者,ENT自2024年1月14日起停止适用;对EVFTA投资者,自2025年8月1日起。在国内法层面,第342/2026/ND-CP号法令自2026年10月18日生效,替代第09/2018/ND-CP号法令并收窄了ENT的适用范围。实际后果是:剩余的ENT范围覆盖未被废除承诺触及的投资者和情形——例如来自没有同等承诺国家的投资者,或废除范围之外的门店形式。企业必须按投资者国籍和门店类型确定自身处境,而不是假设ENT对所有人都已消失。

过渡期的开店策略

三个实务原则:一、向当地发证机关取得书面确认,确认计划门店开业时是否属于ENT范围,因为自贸协定承诺与国内文本的过渡期正是各省理解最容易分歧的时候;二、属于已废除类别的投资者,门店登记档案应明确援引承诺依据,避免被要求多余手续;三、按法律确定性排列开店顺序——先开免ENT的门店以创造收入和合规记录,同时为仍受测门店准备好经济需求证据包。

常见问题

ENT简化提案具体改什么?

核心变化是大幅收窄适用范围:ENT不再适用于已到达废除节点的自贸协定投资者(CPTPP自2024年1月14日,EVFTA自2025年8月1日),第342/2026/ND-CP号法令(2026年10月18日生效,替代第09/2018号法令)也以更窄的方式重写了机制。ENT并未在所有情形下消失——废除承诺之外的投资者在开设第一个之外的门店时仍可能受测。

审议进度和通过可能性如何?

从方向上看,ENT收窄已锁定在自贸协定承诺和最新国内文本(第342/2026号法令)中,因此维持并扩大废除的可能性很高。剩余风险在于过渡期的地方执行和边缘情形(门店形式、投资者国籍)——企业应为每个具体门店取得发证机关的确认,而不是猜测。

对零售连锁扩张计划有什么影响?

连锁在门店手续环节明显加快:属于废除类别的投资者开设第二家及以后门店不再需要通过经济需求委员会,开店时间从数月缩短为常规登记流程。扩张计划应按省份和门店类型依新的ENT版图重绘,因为现在的部署速度主要取决于店面和品类许可,不再是ENT。

过渡期应采取什么开店策略?

先开属于已废除类别且店面确定的门店;对仍受测的门店,备好经济需求证据包(本地市场研究、就业影响、货源承诺)以便需要时立即提交。同时取得当地发证机关关于每个门店ENT状态的书面确认——这份文件能在过渡期理解变化时保护企业。

FLAT Law Firm — FLAT律师事务所为外国零售商提供连锁扩张咨询:按投资者国籍和门店类型确定ENT状态,以及零售门店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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