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暂扣令(WRO)不是罚款也不是最终禁令——而是扣货。根据《美国法典》第19编第1307条(1930年《关税法》第307条),当有“合理但非结论性”信息表明货物系强迫劳动生产时,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即扣留货物。进口商随后有3个月时间证明货物可准入、复出口或销毁货物。CBP无需证明违规即可扣货;要放行,须由您证明相反事实。
WRO机制:先扣货,后问话
第307条禁止进口全部或部分由强迫劳动开采、生产或制造的商品——包括囚犯劳工、强迫劳工、契约劳工和强迫童工。实施细则(19 C.F.R.第12.42至12.45条)允许CBP针对特定生产商、某地区某商品或整条供应链发布WRO。口岸官员随后扣留所涉货物。自扣货通知起3个月内,进口商须证明已尽一切合理努力追溯全链条用工、且强迫劳动未触及货物任何环节——从原材料到总装——或将货物复出口、销毁。逾期CBP视为弃货并销毁。
WRO与Finding:扣货还是没收
WRO是较轻的工具:货物被扣,进口商仍可复出口。证据确凿后,CBP发布正式Finding(登载《联邦公报》)——此后到货即被查扣并面临没收,不再有复出口选项。2026年初,CBP正在执行约60项WRO和8项Finding。近期案例:2026年9月针对两家印尼棕榈油生产商的WRO,依据是从工资单、定额和访谈中发现的ILO强迫劳动指标。WRO持续有效直至撤销——撤销须证明货物不再以强迫劳动生产或不再可能进口。
UFLPA:涉疆货物的可反驳推定
《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2022年6月21日生效)增加了更严的一层:全部或部分在新疆生产、或由清单实体生产的货物,被推定为强迫劳动产品并禁止进口,除非进口商以“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反驳该推定——标准高于WRO的准入证明。当投入品(如多晶硅、棉花、番茄制品)可追溯至该地区时,越南出口企业也会受影响。对这些产品线,将投入品绘制到二三层深度已不再是可选项。
准入证明材料长什么样
成功挑战WRO的案例有共同模式:列明每个生产环节的供应链图谱、带时间戳的生产与工资记录、工人访谈或可信第三方审核、证明被扣货物保管链的运输单证。CBP按清晰完整标准审查材料——杂乱的文件堆会输。审查期间集装箱照计堆存、滞箱费,因此速度与实质同样重要。请在被扣货之前就备好这些档案,而非之后。
清单
- 将输美产品线的供应链绘制到原材料层级。
- 工资、考勤、招聘费和生产记录随时可供审核。
- 按UFLPA实体清单和涉疆采购筛查投入品。
- 在被扣货之前备好准入证明材料模板。
- 关注CBP的WRO与Finding公示板,了解所涉商品和地区。
常见问题
WRO是最终进口禁令吗?
不是,那是扣货令。进口商仍有3个月证明准入,或复出口、销毁货物。只有正式Finding才会导致查扣没收。
举证责任在谁?
在进口商。CBP只需合理怀疑——无需结论——即可扣货;进口商须主动证明强迫劳动未触及货物任何环节。
3个月内证明不了会怎样?
CBP可视为弃货并销毁。复出口只能在期限内、且在按Finding查扣之前进行。
WRO针对整个国家还是只针对我们工厂?
都可能。WRO可点名特定生产商、某地区某商品或整条供应链——请查CBP公示板确认影响您的确切范围。
UFLPA与WRO有何不同?
UFLPA对涉疆货物创设可反驳推定,适用“明确且令人信服”证据标准——严于WRO准入证明——且在入境时即适用,无需事先按生产商调查。
向美国出口?FLAT律师事务所帮助越南出口企业建立强迫劳动合规档案、应对CBP扣货——在集装箱开始计费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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