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去年读到的规则已经不存在了
许多越南供应商在2024–2025年听说,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将迫使欧洲客户制定符合1.5°C目标的气候转型计划,并向供应链索要排放数据。按原指令,这没错。但现在已不再成立:综合法案一(Omnibus I)在任何公司需要遵守之前就重写了CSDDD。按旧版行动是白花钱,无视新版则会漏掉保留下来的义务。
法律依据——读现行文本,别读2024年的摘要
- (欧盟)2024/1760号指令(CSDDD),2024年7月25日生效。其原第22条要求适用范围内公司制定气候转型计划。
- (欧盟)2026/470号指令(综合法案一),2026年2月26日刊登于官方公报,2026年3月18日起生效:取消了强制性气候转型计划义务;将适用范围提高到员工超5000人、全球净营业额超15亿欧元的欧盟公司(非欧盟公司:在欧盟营业额超15亿欧元);统一转化期限2028年7月26日、统一适用日期2029年7月26日;罚款上限为全球净营业额的3%;民事责任交由成员国法律。截至2026年10月19日有效。
- 保留下来的:识别和应对不利人权、环境影响(含气候)的核心义务——按风险方法、优先直接业务伙伴;以及价值链信息义务,允许客户向供应商索要数据。
对越南供应商的含义
法定义务没了;商业要求还在。欧洲客户仍在索要温室气体数据和转型计划——现在是以合同条款、招标条件、银行要求的形式,而非CSDDD合规。回答“法律不再要求”的供应商,只会把订单输给能提供数据的竞争者。范围缩小了,传导效应没有。直接受规管的公司少得多,但剩下的仍在向下发放问卷——而综合法案明确限制了它们可向较小伙伴索取的内容,超纲问卷现在可以用法律理由顶回去。日期推迟了,不是取消了。适用日为2029年7月26日,还有时间建立规范的排放计量——这段时间应该用起来,因为客户的合同期限不会跟着法律一起推迟。
量力而行的行动计划
不要因为一篇2024年的文章就去建一套完整的1.5°C转型计划。应该这样做:(1)现在就开始计量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所有认真的客户问卷都从这里开始;(2)弄清范围三数据从哪里来,不承诺测不了的东西;(3)发布一份简短诚实的气候声明(测什么、减什么、何时完成),而不是一份没人审计的光鲜计划;(4)当客户索要超出能力的数据时,用已有的加时间表回应——并知道综合法案的价值链上限给了较小伙伴拒绝不相称要求的法律依据。所有材料留档:按保留下来的尽职调查义务,书面痕迹就是合规本身。
常见问题
我们的德国客户还需要气候转型计划吗?
作为CSDDD法定义务不需要了——综合法案一已取消。但它可能因CSRD/ESRS报告(如在范围内)、投资者要求或自愿而需要。问清要求背后的驱动因素;答案决定了你必须交付什么。
能拒绝200题的气候问卷吗?
可以谈判缩小范围。综合法案把适用范围内公司可向较小价值链伙伴索取的内容限制在相称信息内。一封礼貌、有理有据的关于负担不相称的回复,现在有了法律依据——但拒绝一切合作在商业上仍是死路。
规则还会改回去吗?
欧盟委员会表示简化议程延续到2026年,目前政治方向稳定。跟踪客户所在成员国的转化立法——成员国法律才是各项义务在2028年7月前最终落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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