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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数字资产:外资能做什么?

越南加密资产在一年内从灰色地带走进试点框架:法律承认数字资产为财产,政府开启了持牌交易市场试点,但面向境内投资者的本土交易所仍不是可自由上线的服务。进入这一领域的投资者须读对三层叠加的法律。

法律全景

第一层是民事承认:《数字技术产业法》71/2025/QH15(2026年1月1日生效)将数字资产(包括虚拟资产和加密资产)纳入民法典财产体系,为确权和争议解决奠基。第二层是市场试点:政府2025年9月9日第05/2025/NQ-CP号决议开启为期5年的加密资产市场试点,服务机构最低实缴注册资本为10万亿越南盾,外资持股上限49%,交易以越南盾进行,在越南发行的加密资产只能向外国投资者发售,财政部最多选定5家服务机构参与试点。第三层是禁止边界:加密资产不是越南的合法支付手段,以加密资产支付境内商品服务违反支付手段规定;第284/2026/ND-CP号议定(加密资产领域行政处罚,2026年9月1日生效)对组织在提供服务和渠道外交易中的违规行为设最高2亿越南盾罚款。

基础文件

  • 《数字技术产业法》71/2025/QH15(2026年1月1日生效):数字资产,包括虚拟资产和加密资产,被承认为民法上的财产。
  • 2025年9月9日第05/2025/NQ-CP号决议:加密资产市场试点5年,最低注册资本10万亿越南盾,外资持股上限49%,最多选定5家机构。
  • 第284/2026/ND-CP号议定(2026年9月1日生效)和支付手段规定:加密资产不是合法支付手段;该领域违规对组织罚款最高2亿越南盾。

处理路径

  • 将拟议商业模式与三层一一对照:财产承认、第05/2025/NQ-CP号决议的试点条件和支付禁止边界。
  • 若目标是服务机构角色,从一开始就准备10万亿越南盾资本计划和外资不超过49%的股权结构。
  • 从拟议产品中去除一切接受加密资产支付越南商品、服务的功能。

容易出错之处

投资者的最大风险是凭国际加密市场的记忆搭建模式:面向境内散户的交易所、向越南公众上市境内发行的代币、或接受加密资产付款,都在当前试点框架之外。外国投资者在被选定的服务机构中持股还受49%上限约束,且选定是财政部在有限数量内的决定,不是谁够条件就自动登记。在试点框架完整落地期间,法律上安全的活动是不触碰为越南客户做交易、托管或加密支付的技术和咨询服务。

快速问答

越南加密资产经营有法律框架了吗?

就这个问题,已有第05/2025/NQ-CP号决议的试点框架,但只限财政部选定的最多5家机构,注册资本1万亿越南盾起,不是自由登记。 企业应使处理加密资产经营试点许可的整个团队对这一点形成统一理解。

在越南可以接受加密货币支付商品和服务吗?

需要明确区分:不可以,加密资产不是越南的合法支付手段,在境内接受加密支付属被禁止行为,2026年9月1日起有处罚。 在就加密资产经营试点许可向第三方承诺前,这一点值得先咨询意见。

外国投资者在加密资产服务机构中最高可持股多少?

按现行框架,外国投资者在参与试点的加密资产服务机构中持股上限为49%。 单就加密资产经营试点许可而言,这一点应在企业档案中以书面定清。

哪部法律承认数字资产在越南为财产,自何时起?

在日常处理中,《数字技术产业法》71/2025/QH15自2026年1月1日起承认数字资产为财产,是确权和处理争议的基础。 若关于加密资产经营试点许可的实际档案与上述假设不同,结论也须相应调整。

企业想参加加密资产市场试点须准备什么?

以服务机构为目标的企业须准备最低实缴注册资本10万亿越南盾、外资不超过49%的股权结构、以越南盾运营的交易和托管系统,以及风险治理能力档案,供财政部在最多选定5家试点机构的范围内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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