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

高科技养殖场:先解决环境与疫病,再谈建设

牧场上的奶牛群——展示大规模畜牧养殖

一家万头猪场投资了现代自动饲喂系统,却”忘了”配套污水处理。雨季,污水漫入全乡灌溉渠——猪场被停产6个月,罚款和赔偿是当初污水处理投入的数倍。在高科技养殖业,环境和疫病是谈利润之前必须通过的两门考试。

养殖条件:不是先建后养

32/2018/QH14号《畜牧法》(2020年1月1日生效)规定规模化养殖的条件:选址、与居民区和水源的安全距离、圈舍基础设施,尤其是粪污处理系统须达标。大型养殖场还须遵守密度、种源可追溯和养殖日志等要求。

检查实践显示常见错误:圈舍建完才办环保手续。正确顺序恰恰相反——环保手续先行,建设随后。

环境:环评与排污许可是必经关口

72/2020/QH14号《环境保护法》(2022年1月1日生效)要求大型养殖项目按规模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或取得环境许可证,重点包括:养殖废水达标后排放、固体废物(粪便、污泥)管理、恶臭与废气控制。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是最严重的污染源之一,也是最重的处罚依据之一。

疫病:主动防控,不是等病来救火

79/2015/QH13号《兽医法》(2016年7月1日生效)把疫病防控义务压在场主身上:按规定全程免疫、发现疫情迹象即报告、消毒、进出管控(生物安全)。疫情发生时,场主必须服从兽医部门的扑杀、封锁指令——对抗或瞒报造成严重后果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高科技养殖场有优势:封闭圈舍、门禁管控、传感器健康监测比传统养殖早得多发现疫情。但技术替代不了人的生物安全纪律。

常见问题

1. 小养殖场需要做环评吗?

看规模。《环保法》按规模和影响分级:小场可能只需环境登记而非完整环评。但”小”按法规的具体存栏数界定,不是场主自己说了算。

2. 处理后的废水能浇地吗?

可以,达到灌溉相应技术标准即可。这还是受鼓励的循环经济模式:变废为宝。但须有监测系统和出水水质档案。

3. 疫情扑杀,谁给养殖场补偿?

国家按现行政府规定对疫情损失给予扶持。此外,按58/2018/ND-CP号议定的牲畜农业保险是重要补偿工具——前提是养殖场已完全履行防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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