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

越南股东死亡或失能:出资处理与继承人

大股东突然去世,留下三个子女争夺董事会席位。公司陷入困境:现在谁才是”股东”——章程能否阻止继承人进入公司?

继承人是否自动成为股东

  • 《企业法》59/2020/QH14(经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有限责任公司——第53条:成员的遗嘱或法定继承人当然成为成员,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股份公司——第127条:股份可以继承;继承人当然成为股东。章程不得阻挡这一财产权。
  • 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依《民法典》2015年代行该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身份不变。

章程能否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如要求继承人先向其余成员发售出资额。投资人应在起草章程时就确定这一点,而非事到临头。股份公司章程不得阻止继承人受让股份。

继承人之间的争议

多人共同继承同一批股份时,遗产分割争议由民事法院依《民法典》2015年继承编(第609条起)管辖。在遗产未分割完毕期间,公司应登记”待分割遗产”状态,仅凭继承人一致书面意见或法院裁判确认并行使股东权利——避免一方擅自代表全部股份。

常见问题

股东去世后,其出资额如何处理?出资额/股份成为遗产;继承人依遗嘱或法定继承取得,并当然成为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第53条)或股东(股份公司第127条)。

继承人是否自动成为股东?是,除非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章程可以限制向继承人转让吗?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如要求先向成员发售);股份公司不得阻止。

继承人之间的争议?由民事法院依《民法典》继承规定解决;争议期间公司仅凭各方一致意见或法院裁判确认股东权利。

文章正等待QA委员会审核。

本文已通过 FLAW AI Legal Council 质量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