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可再生能源
越南的能源项目很少止于一套材料。一个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垃圾发电项目,或厂房屋顶自发自用系统,都要经过多层关卡:投资主张与规划、土地、建设、并网、购电合同、融资安排和对贷款方的承诺。风险常出现在各环节被割裂处理、没有统一顺序的地方。
快速摘要:可再生能源
| 适合对象 | 项目开发商、想装屋顶光伏的制造企业、购电方和项目收购方。 |
|---|---|
| 重点材料 | 投资主张、规划文件、土地档案、并网协议和购电合同。 |
| 需核查的要点 | 规划状态、进度、并网条件、价格机制、外资持股比例和贷款方条件。 |
可再生能源:服务对象是谁?
- 开发新电源的国内外投资者。
- 想安装屋顶光伏自用或降低电费的生产企业、工业园区、仓储企业。
- 关注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单位直接购电机制的大用电户。
- 受让已有项目部分或全部权益、需在出资前做法律尽调的投资者。
- 融资前需评估项目法律文件的信贷机构、投资基金。
FLAT律师事务所能提供什么帮助?
- 初期法律可行性评估:规划、选址、土地、并网可能性和合适的投资形式。
- 协助办理投资主张审批、投资登记及发证后手续。
- 审查谈判购电合同、并网协议、屋顶租赁合同、EPC合同和运维合同。
- 为股权、出资份额或项目转让提供法律尽调。
- 就项目融资结构、贷款担保和对贷款方的承诺提供咨询。
- 处理实施中的障碍:工期延误、项目调整、与承包商或购电方的争议。
常见风险
- 收购的项目在规划文件、投资主张批准或进度上已有未澄清的问题。
- 并网协议尚未确认,EPC合同已签、设备已订。
- 在尚未竣工或不具备结构、消防条件的建筑上安装屋顶光伏。
- 屋顶租赁合同未厘清系统所有权、终止责任,以及厂房承租人变更时的处理。
- 外资持股结构事先未经核查,导致中途被迫重组。
- 购电合同中的价格与付款机制与贷款方要求不兼容。
应准备的材料
- 投资主张批准文件、投资登记证和投资者的法律文件。
- 土地档案、土地或屋顶租赁合同、建设许可证和竣工档案。
- 并网协议、技术文件和与电力单位的往来文书。
- 购电合同、EPC合同、运维合同及已签附录。
- 项目实际进度,以及国家机关关于进度、处罚或调整要求的文件。
我们评估能源项目的顺序
我们通常按四个层次、严格依序评估,因为上层的问题会让下层已做的工作贬值。第一层是开发权:项目是否在电力规划或规划实施计划内,投资主张是否仍然有效,进度调整是否合法。
第二层是场地使用权:土地、厂房屋顶或水面是否有稳定的法律基础,剩余期限是否长于购电合同和贷款期限。第三层是售电权:并网可能性、接纳容量、适用价格机制和合同中的先决条件。
第四层是可融资性与可转让性:贷款方和后续投资者是否接受这套文件。许多项目具备运营条件却难以出售或融资,因为第一层或第二层的一个小瑕疵没有彻底解决。
参考法律框架
越南电力活动现受2024年《电力法》(61/2024/QH15号,2025年2月1日生效)及配套议定、通知体系调整。能源项目还受投资、土地、建设、环境保护法律及各电源类型的专门规定调整。
可再生能源发电单位与大用电户之间的直接购电机制,以及自发自用屋顶光伏发展机制,规定在单行议定中,自2024年以来已多次修订、替代。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也已调整。因此,适用条件、价格机制和手续顺序须对照每个项目实施时有效的文本,而非依据上一阶段的信息。
2024年《电力法》及指导议定全文可在政府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查询;规划与电力发展机制信息由工贸部发布。
常见问题
企业在自有厂房屋顶安装光伏需要审批吗?
视规模、用途和是否向电网售余电而定。即使手续简单,仍需核查建筑结构、消防和竣工档案条件。
外国投资者能100%拥有可再生能源项目吗?
多数情况下可以,但须核查投资法下的市场准入条件和各项目类型、具体地点的专门条件。
收购已有证照的项目比自己开发更安全吗?
不一定。有证项目缩短时间,但附带其全部法律历史,包括进度、土地方面的瑕疵或未履行的财务义务。
购电合同能谈判到什么程度?
取决于项目类型和购电方。对于范本合同,可谈部分通常在技术附录、先决条件和一方不履约时的处理机制。
贷款方通常对法律文件有什么要求?
通常是场地使用权、项目开发权、售电权的完整性与稳定性,以及违约时抵押、转让的可能性。
有用链接
与FLAT律师事务所沟通
贵方可发送项目现有法律文件、正在实施的阶段和预期目标,我们的团队将评估下一步,或拨打热线 (+84) 988 424 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