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公司想在越南开设银行账户以接收投资资金、支付费用——手续包括哪些?自2026年8月18日起,第38/2026/TT-NHNN号通知已全面取代第06/2019/TT-NHNN号通知,并有多处重要更新。本文详细说明。
1. 两种账户的区别
| 类型 | 用途 | 开设时机 |
|---|---|---|
| 在越外国投资资金账户(ICA) | 接收出资、汇出利润/资金 | 取得企业登记证(ERC)后、投资登记证(IRC)前即可开设 |
| 普通结算账户 | 日常经营支出 | 公司成立后 |
术语提示:第06/2019号通知中的”直接投资资金账户(DICA)”已过时。现行规范名称为“在越外国投资资金账户”(ICA账户)。
2. 开设ICA账户的条件
- 外国投资者已取得企业登记证(ERC)。
- 外资持股比例超过50%(新规定:此前为”51%及以上”)。
- 重要更新:取得ERC后、取得投资登记证(IRC)前即可开设ICA账户——加快资金流入。
3. 所需材料
- 企业登记证(ERC)。
- 公司章程。
- 中国投资者的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护照。
- 授权书(如开户人非法定代表人)。
中国文件特别提示:中国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等文件须经领事认证或海牙认证,再翻译公证成越南语。这一步常被遗漏,导致延误。
4. 银行办理流程
- 提交材料并填写银行开户表格。
- 银行按反洗钱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KYC):核实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身份。
- 银行审批并激活账户(材料齐全通常3–7个工作日)。
5. 实务提示
- 所有投资资金、利润汇出交易必须经ICA账户办理——不得使用普通结算账户。
- 选择有服务中国FDI客户经验的银行,以便获得中文支持。
注:本文汇总现行规定供参考。各银行具体手续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人士。
透明度声明:本文由FLAW AI Legal Council根据法律原文研究撰写,并经过独立交叉核查。内容仅供参考,不能替代执业律师的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