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家庭会问:养子女能和亲生子女一样继承吗?越南法律的回答是原则上绝对平等——还有一个并非人人都知道的特殊之处:养子女甚至可以”两边继承”。
养子女 = 亲生子女,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651条第1款a项,养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与亲生子女同一顺序——并享有均等的遗产份额。在继承顺序和法定份额上,养子女与亲生子女没有任何区别。
特殊之处:养子女可以”两边继承”
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653条,养子女既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又不丧失对亲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换言之,被收养不切断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许多人误将2010年《收养法》第24条——规定收养终止亲生父母对子女的照料、抚养、扶养、代理等权利义务——理解为同时切断了继承权。这种解读过于狭窄:第24条仅终止《收养法》范围内的人身和扶养权利义务;继承权属于《民法典》的调整范围,2015年《民法典》第653条予以完整保留。
快速对比
- 继承顺序: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同属第一顺序(第651条第1款a项);
- 法定份额:均等;
- 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养子女保留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第653条),尽管亲生父母的照料、抚养、扶养、代理等权利义务已经终止(2010年《收养法》第24条)。
实务提示
- 立遗嘱:如想按不同于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须立合法遗嘱——没有遗嘱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均分;
- 发生争议时:关于养子女继承人资格的直接依据是2015年《民法典》第651条和第653条;
- 不要过度解读:不要把《收养法》第24条读成养子女丧失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两部法律调整的是不同范围。
常见问题
养子女分得的遗产和亲生子女一样多吗?
一样——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2015年《民法典》第651条第1款a项)。
被收养后还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能——2015年《民法典》第653条完整保留了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2015年《民法典》(第651条第1款a项、第653条);第52/2010/QH12号《收养法》(第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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