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需要扩建、现有仓库不够用,或企业想把项目迁往优惠政策更好的省份——变更项目实施地点是不少外商投资企业的现实需求。但地点是投资登记证(IRC)的实质记载内容,任何变更都须依法办理手续。
本文根据2025年《投资法》(第143/2025/QH15号,2026年3月1日起生效)与第96/2026/ND-CP号议定(2026年3月31日起生效),介绍变更项目地点时调整IRC的手续。
1. 变更地点需要”重新报批”吗?

需要——分两级。根据2025年《投资法》第33条第3款,变更投资地点是五种必须办理投资主张调整批准手续的情形之一(对属主张批准范围的项目)。
第一级——投资主张调整批准
投资者按2025年《投资法》第25条的相应权限(国会/政府总理/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就地点变更办理投资主张调整批准手续。
第二级——IRC调整
- 属主张批准范围的项目:根据投资主张调整批准决定,投资登记机关自收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调整IRC(第96/2026/ND-CP号议定第38条);
- 不属批准范围的项目:投资者按该议定第52条第1款提交一套档案(调整申请文书;截至调整时的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组织投资者的决定;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说明/文件)——投资登记机关自收到齐全合规档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调整IRC(第56条第2款)。
2. 变更地点向哪里提交?

这是最易混淆之处。根据2025年《投资法》第27条,IRC调整权限划分如下:
- 管委会——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新区、经济区内的项目;
- 迁入地省级财政厅——区外项目。注意:权限已从计划投资厅移交至财政厅;
- 投资者设立/拟设立执行办公室所在地的投资登记机关——项目跨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项目兼跨区内外,或所在园区未设立管委会的项目。
因此,将项目从A省迁往B省时,向B省(迁入地)的投资登记机关提交,而非A省。
3. 特殊情形: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地点更新
全国行政区划调整、实行两级地方政府后,许多项目IRC上的地址与新的行政区划名称不符。该情形按第96/2026号议定第56条第1款简易处理:
- 档案:投资者申请文书,附地点信息更新的说明;
- 时限:收到申请文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
这只是行政性更新,并非搬迁意义上的”变更地点”——程序简单得多。
4. 搬迁前清单

- ☐ 核查迁入地的规划(土地、行业是否允许);
- ☐ 准备迁入地用地权文件(土地租赁合同、原则协议等);
- ☐ 评估投资优惠:搬迁是否丧失现行优惠?迁入地有何优惠?;
- ☐ 确定正确的受理机关(迁入省/工业区管委会);
- ☐ 同步办理企业登记(总部/营业地点地址变更)与税务(主管税务机关转移)手续。
常见问题
同一省内搬迁需要办手续吗?
需要——项目地点是IRC记载内容,任何变更(即使在同一省内)都须调整IRC。区别仅在于受理机关不变。
搬迁影响现行税收优惠吗?
可能。投资优惠常与地域挂钩(困难地区、工业区等)。迁往他地可能改变优惠资格——决策前须评估。
搬迁后忘记调整IRC会怎样?
在与IRC不符的地点经营,可能被行政处罚并责令补办调整手续,还影响相关手续(税务、海关、劳动)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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