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律所的问题:在越南设点选哪种形式?越南允许外国律师执业机构设点——但律师执业是有条件行业,“就越南法律提供咨询”的红线守得很严。
四种设点形式
按《越南律师法》(第68–69条),在境外合法成立并执业的外国律师执业机构可在越南以下列形式执业:(1)外国律师执业机构的分所;(2)100%外资有限责任律所;(3)与越南律师执业机构的合资有限责任律所;(4)外国机构与越南合伙律所的合伙律所。条件:承诺遵守越南法律;保证至少2名外国律师(含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在连续12个月内在越南执业183天以上;分所负责人/主任须连续执业至少2年。
红线:就越南法律提供咨询
关键:就越南法律出具的意见须有越南律师签字——外国律师只能就外国法与国际法提供咨询。这决定人员结构:每家外资机构都需要持证越南律师。外国律师在越南执业须有有效的境外执业证、有外国法/国际法咨询经验,并承诺遵守越南法律与律师职业道德。
律所策略
(1)先分后所:分所轻资本,适合试水市场;(2)要网络就合资:越南伙伴带来本土客户与越南律师;(3)招对越南律师:他们的签字是每份越南法律意见的“通行证”;(4)外资业务蓝海:为涌入越南的外资本提供咨询——市场正爆发。
常见问题
外资律所能在越南100%持股吗?
能——100%外资有限责任律所是合法形式。
外国律师能就越南法律咨询吗?
不能——越南法律意见须有越南律师签字。
最低人员要求?
至少2名外国律师每12个月在越183天。
分所还是律所?
分所适合试水;律所适合长期扩张。
FLAT律师事务所协助外资律所在越南设点——从证照到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