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

破坏土地如何处罚?外资承租企业的责任

破坏土地——铲走耕作土层、倾倒废弃物改变农用地表层、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壤退化以致丧失使用能力——在第123/2024号议定中有专门的处罚幅度。对租地的外资企业而言,风险不仅来自自身行为:承包商、合作方在租赁面积内造成污染、破坏,承租方也可能被追究责任。

哪些行为属于破坏土地?

第123/2024号议定第14条(2024年10月4日生效,取代第91/2019号议定;经第281/2026号议定修订)列举了导致土地质量下降的行为:铲走或减薄耕作土层;用各种物料、废弃物或掺杂砂石、成分不同的土壤改变农业生产用地的表层;造成农用地土壤退化、水土流失、被冲刷,导致已确定的使用能力丧失或下降。外资项目中常见的情形有:场地平整铲走肥沃表土、在临时租用的农地上倾倒建筑垃圾、排放污染物致土地无法耕种。

罚款标准与整改措施

第14条按被破坏面积设定罚款:200万越南盾(0.05公顷以下)至1亿越南盾(1公顷以上),分0.05至0.1公顷以下、0.1至0.5公顷以下、0.5至1公顷以下三档。依第5条第2款,组织违法罚款为个人的2倍——外资企业面临400万至2亿越南盾。同时采取整改措施:责令恢复土地违法前的原状——对被破坏的土地,这通常是最昂贵的义务(运入表土、治理污染、改良土壤),费用可达罚款的数十倍。除行政处罚外,严重污染、破坏土地还可能被追究环境污染罪或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

外资承租企业的责任

承租方在租期内负有保护土地、不使其遭受破坏的义务——该义务独立于实际行为人。因此:一,在与施工承包商的合同中加入土地保护条款(禁止乱倒废弃物、指定物料堆放区、约定违约金);二,定期检查并记录土地现状,以确定破坏发生的时间和主体;三,发现土地被破坏(无论自身还是第三方所为),主动向土地管理机关报告并立即整改——主动整改是重要的从轻情节;四,租期结束交还土地时,土地质量不得比接收时下降,否则出租方将依合同索赔。

常见问题

1. 破坏土地(污染、水土流失)罚款多少?
依第123/2024号议定第14条(经第281/2026号议定修订):按面积处200万至1亿越南盾(个人);组织翻倍,即400万至2亿越南盾,并责令恢复土地原状。

2. 承租企业在土地被破坏时有何责任?
承租方负有租期内保护土地的义务:须在承包商合同中加入土地保护条款,定期检查现状,主动报告并整改;租期结束交还的土地质量不得下降。

3. 污染土地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可能,情节严重的(构成刑法规定的污染环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除行政处罚外还须承担民事赔偿。

4. 修复被破坏的土地费用多少、由谁承担?
修复费用(运入表土、治理污染、改良土壤)通常为罚款的数十倍。实施破坏行为人承担费用;若系承租方承包商所为,承租方先向法律负责,再依合同向承包商追偿。

投资者要点

  • 第123/2024号议定第14条:破坏土地罚200万至1亿(个人),组织翻倍;责令恢复原状。
  • 外资常见情形:铲走表土、倾倒建筑垃圾、排放致污染。
  • 承租方负有独立的保护义务——在承包商合同中设保护条款并定期检查。
  • 修复费用常为罚款数十倍;情节严重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已通过 FLAW AI Legal Council 质量审核。内容仅供法律参考,不能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律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