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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营保证金:标准、缴纳与退还

胡志明市一家旅行社因取消团队不退款被客人投诉。管理机关动用该公司的保证金赔付客人——这正是保证金的本职:旅行社行业的强制”保险基金”。很多老板把保证金当”死钱”存在银行,但吃透它的性质才能经营得更安全。

保证金标准(168/2017/ND-CP号议定第14条)

现行标准,2024年1月1日起恢复(之前按94/2021号议定临时下调):国内游:1亿越盾;国际入境游:2.5亿越盾;出境游:5亿越盾;入境出境兼做:5亿越盾。保证金与许可证范围挂钩——许可证升级(国内升国际)就要补保证金。

在哪交、怎么交?

企业在越南持牌商业银行用越盾缴纳。银行出具保证金证明——是申请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保证金按三方协议冻结(企业——银行——旅游管理机关):经营期间企业不能擅自支取。

什么时候动用保证金?

企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旅游合同义务时,保证金用于解决游客权益:取消团队不退款、不提供承诺服务、把客人扔在国外。旅游管理机关按规定程序决定动用。被动用后企业须在规定期限内补足——不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停业后退保证金

终止旅行社经营后,企业结清对游客的全部义务且无遗留投诉,可全额退保证金。手续:旅游管理机关确认,银行解冻。注意:保证金是担保资产,仍属企业所有——不是交给国家的”费”。

常见问题

1. 保证金的利息归谁?

归交保证金的企业——银行存款按与银行的约定生息。这也是保证金不完全是”死钱”的原因之一。

2. 能换保证金银行吗?

能,但要办转移手续并经管理机关确认——经营期间不能出现”没保证金”的空档。

3. 母公司能给多家分公司交一份保证金吗?

保证金挂在企业许可证上——分公司没有独立许可证,不用单独交。但开子公司(独立法人)做旅行社业务,子公司要单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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