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科技与合规

向越南客户提供AI服务:供应商的法律义务

越南并不单独颁发AI服务经营许可证,但自2026年3月1日起,第134/2025/QH15号《人工智能法》建立了一套不依许可、而依系统风险等级运行的义务框架。供应商须依该法标准与第142/2026/ND-CP号法令的指引,把自家AI系统自分类为高、中、低风险,合规义务随分类结果而定:高风险系统承担风险管理、数据质量、技术档案、活动日志、人工监督与使用前合格评估等要求,低风险系统主要承担基本透明义务。AI销售方必须把这一分类做成书面文件,因为越南企业客户会在供应商尽调中要求分类结果。

AI服务没有单独许可,但义务随风险等级而定

向越南企业出售AI API的境外供应商,即使不在境内设服务器,也在四个点上触及越南法律。第一,第134/2025号《人工智能法》适用于在越南领土上参与AI活动的境外组织,高风险义务不能靠在境外注册来规避。第二,流入越南的服务收入触发承包商税机制与越南买方的代扣义务。第三,若服务属于电信法下须通报的数字服务组别,如云计算,跨境提供通报义务可能适用。第四,与越南客户的合同仍承载市场通过谈判施加的数据保护与知识产权赔偿要求,无论准据法条款指向哪里。

境外供应商向越南出售API:实际的法律接触点

在数据层,AI供应商以处理者身份处理客户终端用户的个人数据:仅按作为控制者的客户指示处理,采取相称的保护措施,在合同约定时限内通报事件,使客户能完成第91/2025/QH15号《个人数据保护法》下的通报义务,且未经单独协议不得把客户数据用于训练共享模型等自身目的。对终端用户的透明义务,包括告知其正在与AI交互、并在法定情形下为AI生成内容加标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分配给平台层的供应商还是应用层的客户,因为留空会使双方都以为对方在做。

AI服务处理终端用户数据时的数据义务

想在越南企业市场持久销售的供应商应预先打包一份合规包:每项服务的风险分类及依据、高风险服务的风险管理与人工监督说明、符合市场标准的数据处理附件、关于数据训练与数据存储地点的承诺,以及全天候事件联络人。这份合规包把法定义务变成销售优势,因为在客户必须证明自身供应链合规的市场里,能用文件回答的供应商会胜过只用口头保证回答的供应商。

常见问题

境外公司向越南企业提供AI API需要遵守什么?

第134/2025号《人工智能法》下的风险分类与相应义务、越南客户付款端的承包商税机制、服务属于须通报组别时的跨境提供通报,以及客户合同中的处理者义务。

AI服务需要在越南登记或许可吗?

没有AI服务单独许可;管理按系统风险分类进行,并叠加已有行业法律,如云服务的电信法、个人数据保护,以及跨境收入的承包商税。

AI供应商可以用客户数据训练自己的模型吗?

默认不可以:作为处理者只能按客户指示行事,依第91/2025号法执行;把客户数据用于自身模型训练需要单独明确协议,这也是企业客户谈判最紧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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