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门店、小型超市或工厂休息区播放背景音乐看似运营小事,但在法律上属于向公众传播音乐作品。因背景音乐被警告或处罚的外资企业并不少见,原因往往是没人知道该向谁申请、要取得哪些权利。
为何经营场所播放音乐要许可
- 向公众传播权——《知识产权法》第20条:作者和权利人专有以有线、无线或网络方式向公众传播音乐作品的权利;向顾客播放音乐属于该行为。
- 两层权利同时存在——一首歌包含词曲作者的著作权和第29条、第30条下表演者、录制者的相关权;只清一层仍有风险。
- 集体管理——在越南,企业通常与越南音乐著作权保护中心(VCPMC)签许可合同使用其受托曲目,而不必逐个找词曲作者。
- 处罚——未经许可使用作品或录制品,可依第131/2013/ND-CP号议定(经第28/2017/ND-CP号修订)被行政罚款、责令停止并承担民事赔偿。
连锁门店与工厂的实操流程
- 盘点所有播放点:零售区和顾客区优先;纯员工区也建议纳入许可范围,避免日后争议。
- 与VCPMC按面积和门店数量签许可合同,保存发票和受托曲目清单;涉及国际歌曲,核查其代理范围。
- 不要用个人流媒体账号在门店播放——服务条款和著作权许可都不覆盖这种商业用途。
背景音乐的版税远低于一次罚款加经营中断的代价。对多门店外资企业,正确做法是签一份集中框架许可,并把音乐合规列入新店开业清单。
常见问题
在门店、厂房播放音乐要许可吗?
要。向顾客及在经营空间播放音乐属于《知识产权法》第20条的向公众传播,须经权利人许可。
去哪申请、费用多少?
通常与受词曲作者委托的集体管理组织VCPMC签许可合同;费用按业态、面积和门店数量在合同中约定。
不申请会被怎么罚?
可依第131/2013/ND-CP号议定(经第28/2017/ND-CP号修订)罚款、责令停止使用,并向权利人赔偿损失。
本文已通过 FLAW AI Legal Council 质量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