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到越南销售的商品必须贴越南语副标签——这一义务对电商渠道没有例外。第43/2017/ND-CP号议定经第111/2021/ND-CP号议定修订,要求进口商品保留原始标签,并在进入流通前加贴载有强制内容的越南语副标签,而责任主体是进口组织或个人——不是承运方。
越南语副标签必须包含哪些强制内容?
商品标签必须载明基本强制内容:商品名称;对商品负责的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和地址;商品原产地。根据各组商品的性质,标签还须有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技术参数、警示信息以及行业规定的使用和保存说明。对进口商品,外文原始标签予以保留,越南语副标签载明原标签上缺失或不清的强制内容。
副标签必须在商品进入越南流通前贴于商品或商业包装上,位置易于观察,且不遮挡原标签的强制内容。在有越南仓库的跨境模式中,贴标在仓库中于交付客户前完成;在从境外直邮消费者的模式中,该义务仍然存在,销售链条必须组织合法的贴标——这是有组织的跨境销售几乎总需要一个境内触点的运营原因之一。
通过平台从国外购买的商品必须贴越南语标签吗?
必须,当商品进入越南市场流通时。标签义务依附于把商品投入市场的行为,而不依附于销售渠道:通过平台、直播还是在门店销售,都是商品流通。某些特殊商品组适用其自身的行业标签规定,礼品、非商业样品或个人行李等货物适用标签法的狭窄例外——但卖给越南消费者的商业订单不属于这些例外。
个人买家需要知道的是:越南语副标签不只是手续——它是发生质量事故时在越南确定商品责任主体的依据,也是商品能在境内保修、换货的条件。一件完全没有越南语信息、也无法确定进口商的产品,是买家在纠纷中几乎没有任何法律支点的产品。
缺少越南语副标签会被如何处理?
在市场流通的进口商品无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依第98/2020/ND-CP号议定在商业领域受行政处罚,罚款按货物价值和违规性质确定,并附补救措施,如强制补贴正确标签、去除标签中的违规要素,或对无法补救的货物再出口、销毁。在进口环节,无副标签的货物可被允许进入进口商仓库在监督下完成贴标,而不是当场被拒——但在完成前投入流通则肯定是违规。
除罚款外,运营后果通常更重:该批货物在整改完成前被暂停流通,在平台上销售不符合流通条件商品的店铺会被处理,而在质量纠纷中,缺少标签会削弱卖家和进口商证明原产地和产品责任的地位。因此,标签是跨境贸易中最便宜的合规成本之一,而跳过它的风险却属最高之列。
由谁负责贴标签:卖家、进口商还是承运方?
法律把标签责任放在生产组织、个人和进口货物的组织、个人身上。在跨境销售链条中,把货物进口到越南的主体——可以是卖家的子公司、经销商,或在报关单上具名的受托进口单位——负责组织贴附副标签,并在标签错误时承担处理。外国卖家通过与进口商的合同关系,以及作为把商品投入市场主体的自身义务,间接承担该责任。
纯粹的承运方——快递公司、配送物流公司——不是商品标签的责任主体,因为他们既不决定货物的内容,也不把货物投入市场;只有当他们同时在报关单上充当进口商,或受雇提供贴标服务时,才成为相关主体——此时责任来自进口角色或服务合同,而不是来自运输活动。各方应在物流合同中明确这一分配,以免货物因标签被处理时发生争议。
常见问题
从国外购买的商品是否必须贴越南语标签?
必须。进口并投入越南流通的商品——包括通过电商平台或直播销售——必须在到达消费者之前,依第43/2017/ND-CP号议定和第111/2021/ND-CP号议定,带有原始标签和载明强制内容的越南语副标签。标签法的例外只适用于非商业样品、礼品或个人行李等狭窄情形;卖给越南客户的商业订单不属于例外。
缺少越南语副标签会被罚款吗?
会。流通中无越南语副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商品,依第98/2020/ND-CP号议定在商业领域受行政处罚,罚款依货物价值和违规性质而定,并附补救措施:强制补贴正确标签、去除违规要素,或无法补救时再出口、销毁。该批货物在完成贴标前还被暂停流通,销售不符合流通条件商品的店铺可能被平台处理。
由谁负责贴标签:卖家还是承运方?
进口货物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首要标签责任——在跨境链条中,即具名把货物进口到越南的主体(卖家的子公司、经销商或受托进口单位),外国卖家则通过与进口商的合同关系承担责任。纯粹的承运方不承担标签责任,除非其同时在报关单上是进口商,或受雇提供贴标服务——此时责任来自该进口角色或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