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后的第一天,两家公司员工就会互相比对工资单,过去保密的每一处差距都会成为议论话题。买方通常希望为新组织建立统一的薪酬体系,但越南劳动法不允许单方面削减劳动合同中已约定的条件,因此薪酬体系的衔接既是法律问题也是心理问题,无法靠一纸行政决定解决。
变更薪酬体系的法律边界
工资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变更在职员工的工资水平或结构须经协商一致,并以合同附件或新合同形式记录。第45/2019/QH14号《劳动法》确立了同工同酬、禁止歧视的原则,并要求企业建立工资等级表、工资表与劳动定额,作为招聘与付薪依据。因此,合并后组织的统一工资表必须作为一套正式体系重新构建,而不能把两张旧表简单拼接。
若合并伴随结构、技术调整或经济原因导致部分岗位冗余,企业必须走劳动力使用方案与职工代表组织对话的专门程序,而不能借薪酬重构迫使不再需要的员工自行离职。混淆这两条路径是最常见的争议来源,工资方面的违法行为现依第283/2026/ND-CP号法令处罚,该法令自2026年9月10日起替代第12/2022/ND-CP号法令。
三种衔接策略及其真实成本
第一种策略是就高不就低:同一岗位一律采用两套体系中较高的工资水平。此法对员工最平稳,但成本最高,且增加的支出进入固定工资总额后成为永久负担。第二种策略是冻结高位:已高于新标准者维持原工资,较低一组按公布的路径逐步追赶。此法可控成本,但会在较长时期内形成同工不同酬的两层结构。
第三种策略是整体重构:按岗位价值建立新工资等级,把差额转化为津贴或条件奖金,新入职人员立即适用新体系,在职人员则保留名义收入。实务中多数交易将第二与第三种策略结合:以买方信誉担保在职员工收入不受影响,同时关闭旧体系,让未来的全部增长都经由新等级表实现。
员工反应管理与内部沟通
员工反应最强烈的并不是绝对数字,而是与邻座同事相比的不公平感。因此衔接路径应按顺序沟通:先公布岗位价值评估标准,再公布新工资等级,最后在受影响人员的收入保障方案确定后才逐一沟通具体金额。《劳动法》规定的工作场所对话机制,是企业在颁布新体系之前听取并记录意见的正式渠道。
在时间上,重构薪酬架构通常需要两到四个发薪周期完成协商与合同附件签署,而工资总额的完全衔接可能需要十二至二十四个月,取决于初始差距。买方应将全部过渡成本在尽职调查阶段计入交易模型,而不是在收购完成后才将其视为人事费用。
常见问题
薪酬差距如何处理?
差距必须按岗位价值而非按原公司出身处理:先比对两套体系中的等同岗位,找出同工低薪的一组,再按事先公布的路径将其提升。对于高于新标准的一组,稳妥做法是保留其名义收入,让内部增长逐步消除差距,而不是直接降薪。
应当如何衔接?
规范的衔接包括四步:按一套共同标准评估全部岗位并定级;依第45/2019/QH14号《劳动法》建立新的工资等级表与工资表,并按规定在工作场所公示;与每位条件发生变化的员工协商并签署合同附件;向尚未追平的一组沟通追赶路径。跳过逐人协商,是使整套新体系看似单方面强加的最常见错误。
员工会有什么反应?
负面反应通常在员工先从传闻中得知消息、或高薪一组在毫无标准说明的情况下被要求降薪时爆发。缓解办法是在公布数字之前先公布原则与标准,为在职员工保留名义收入,并开通正式对话渠道记录疑问。实践表明,一句合并不会让任何人名义工资下降的承诺,所换来的组织稳定远超其成本。
需要多长时间?
可行的路径通常持续十二至二十四个月:第一个季度完成岗位评估与共同等级表,随后两个季度完成协商、附件签署并提升低薪一组,其余时间通过年度调薪使两组回到同一标准。差距较大或岗位族较多的交易应预留更长时间,过渡成本应从一开始就计入估值模型。
给买方的结论
合并后薪酬衔接的成败在于:尊重劳动法以协商为基础的边界,为在职员工保留名义收入,并让未来只运行一套共同的工资等级表。任何以单方面降薪走捷径的做法,最终都会以争议、集中离职或行政罚款的形式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