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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表 03/TNDN 附表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范本

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TNDN)年度汇算,须使用第89/2026/TT-BTC号通知附录一颁布的03/TNDN号表格(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第80/2021/TT-BTC号通知项下的03/TNDN表格已被废止。申报表附有一套附表——以下为已核实的附表清单及企业须掌握的过渡规则。

过渡规则:必须分清的两个时间节点

根据第89/2026/TT-BTC号通知第100条:

  • 2025年度汇算(2026年申报):仍使用第80/2021/TT-BTC号通知的表格。
  • 自2026年度汇算期(2027年申报)起:使用第89/2026/TT-BTC号通知的新版03/TNDN表格。

03/TNDN 表格的附表

根据第89/2026号通知附录一已核实的附表:

  • 03-1A/TNDN——生产经营成果(制造—贸易—服务行业必须填报);
  • 03-2A/TNDN——亏损结转(注意:按第89/2026号通知编号为”03-2A”,与第80/2021号通知的”03-2/TNDN”不同);
  • 03-3A/TNDN——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适用于中小企业免税3年的代码0270)。

附表体系还包括:03-1B/1C、03-3B/3C/3D、03-4(含全球最低税B部分)、03-5、03-6、03-8/8A/8B/8C、03-9及关联交易附表(GDLK)。编制实际申报材料时,企业必须核对第89/2026号通知附录一原文,以确定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应提交的完整附表。

新变化:第67/2025/QH15号法律下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第67/2025/QH15号《企业所得税法》自2025计税期起适用。根据已确认的简报,税率为:20%(标准税率)、15%(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亿越南盾)、17%(年营业收入超过30亿至500亿越南盾)——在申报表指标[C7]处填报。实际适用时,请核对第67/2025/QH15号法律第10条,以确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准确税率。

编制汇算材料注意事项

  • 确定正确的汇算年度以使用正确的表格(2025年用旧表,2026年用新表)。
  • 区分必须填报的附表(如制造—贸易—服务行业的03-1A)与按实际发生情况填报的附表(亏损结转、税收优惠、关联交易等)。
  • 申报前直接核对第89/2026号通知附录一原文——不得仅依据参考清单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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