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答:2026年,外国承包商税(FCT)——对在越南取得收入的外国承包商征收的税种——法律框架已更新:20/2026/TT-BTC号通知(2026年3月12日生效,自2025纳税期起适用)就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和320/2025号议定的实施作出指引,同时废止103/2014号通知中关于外国承包商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第10条第4款);随后89/2026/TT-BTC号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废止103/2014号通知的全部内容。值得关注的新变化:覆盖跨境电子商务和数字平台,以及因内部重组产生的资本转让免税(第7条第2款)。本文更新新法律框架,不展开具体情形。
1. 新框架:20/2026/TT-BTC号通知
20/2026/TT-BTC号通知自2026年3月12日起生效,自2025纳税期起适用——即对纳税期具有溯及力。该通知就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和320/2025/ND-CP号议定在承包商税方面的实施作出指引。重要的过渡安排:根据第10条第4款,20/2026号通知废止103/2014/TT-BTC号通知中关于外国承包商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该通知已规范FCT十余年。
2. 89/2026号通知:全面废止103/2014号通知
随后,89/2026/TT-BTC号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废止103/2014/TT-BTC号通知的全部内容。自2026年年中起,旧的FCT规则体系整体失效,企业仅适用20/2026号通知及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指引下的新框架。与外国承包商签有未履行完毕合同的企业,应复核合同中的税务条款,使其符合新框架。
3. 两大新增亮点
- 覆盖电子商务和跨境数字平台:新框架将适用范围扩大至跨境电子商务和数字平台活动——此类对象此前通常不在FCT范围内或其适用性存在争议;
- 因内部重组产生的资本转让免税(第7条第2款):集团内部重组产生的资本转让免税——降低同一集团内所有权重组交易的税负。
4. 未定事项:合并计税方法——并列两种观点
重要提示: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对FCT合并计税方法存在专业争议,尚无统一结论:
- 观点一——一步合并计税:认为税款在一个步骤内合并计算;
- 观点二——两步合并计税:认为须分两个独立步骤进行合并计算。
两种方法得出的应纳税额不同,直接影响越方的扣缴义务和外国承包商的实际成本。本文不对任一观点作出肯定。实务建议:有FCT应税交易的企业,在申报扣缴前,应就具体案件的适用计算方法书面征求税务机关(税务局)意见——税务机关的书面答复是企业在日后检查中的保护依据。
5. 过渡期企业应做事项
- 复核所有外国承包商合同:价格条款(是否含税)、扣缴义务、法律变更调整条款;
- 按新框架重新评估向数字平台、跨境服务付款的FCT风险;
- 集团内部资本转让交易:核查第7条第2款的免税条件;
- 对合并计税方法存疑的情形:书面征求税务机关意见,而非自行选定一种观点适用。
常见问题
103/2014号承包商税通知是否仍然有效?
已不全部有效。20/2026/TT-BTC号通知废止了103/2014号通知中关于外国承包商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第10条第4款),89/2026/TT-BTC号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废止103/2014号通知的全部内容。
2026年起承包商税适用哪份文件?
20/2026/TT-BTC号通知(2026年3月12日生效,自2025纳税期起适用),就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和320/2025/ND-CP号议定的实施作出指引。
因内部重组产生的资本转让是否缴纳承包商税?
根据新框架第7条第2款免税——适用于因内部重组产生的资本转让。
FCT合并计税采用一步还是两步?
目前存在专业争议,尚无统一结论。企业应就具体案件书面征求税务局意见,而非自行决定。
跨境数字平台是否属于FCT范围?
新框架将覆盖范围扩大至跨境电子商务和数字平台——向此类对象付款的企业应重新评估FCT义务。
法律依据
- 20/2026/TT-BTC号通知(2026年3月12日生效,自2025纳税期起适用):承包商税新指引;废止103/2014号通知中关于外国承包商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第10条第4款);
- 89/2026/TT-BTC号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废止103/2014号通知全部内容);
- 新增内容:覆盖跨境电商/数字平台;因内部重组产生的资本转让免税(第7条第2款)。
企业向外国承包商付款,需要按2026年新框架重新确定外国承包商税义务——从扣缴、申报到处理合并计税争议?欢迎通过联系页面联系 FLAT Law Firm,咨询合适的合规方案。
本文法律内容经FLAW AI Legal Council审核并提交所有人批准;并非执业律师意见,不能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咨询。
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