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

投资监督评估报告——哪些投资者须提交?

日历规划——投资监督评估报告

除项目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外,投资者还须提交另一类报告:投资监督评估报告。许多FDI企业混淆了这两类报告,导致错过期限或用错表格。本文明确:哪些投资者须提交、何时提交、向哪里提交——依据截至2026年10月15日的现行法律。

1. 适用的法律框架

投资监测报告
插图:投资监测报告
  • 《投资法》143/2025/QH15号(2026年3月1日生效)——第47条(投资活动报告制度);
  • 第96/2026/ND-CP号议定(2026年3月31日生效)——第99条(投资监督与评估);
  • 第44/2026/TT-BTC号通知(2026年4月22日颁布,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取代第05/2023/TT-BKHDT号通知)——19种监督评估报告表格;在线报告制度及投资监督评估信息系统管理。

2. 哪些投资者须提交监督评估报告?

小径——程序指引
插图:小径——程序指引

根据《投资法》第47条第1款,报告制度适用于实施投资项目的投资者和经济组织——包括在越南有投资项目的外国投资者。因此,每一个在建或在运营的FDI项目都须履行投资监督评估报告义务,不论资金规模或行业。

不属于颁发投资登记证范围的项目,投资者在实施项目前向投资登记机关报告(第47条第5款)。

3. 提交期限

根据第96/2026/ND-CP号议定第99条第6款d项,投资者提交项目监督评估报告的期限为:

报告类型提交期限
半年度报告报告年度的7月10日之前
年度报告报告年度次年的2月10日之前
调整IRC前报告办理投资登记证调整手续前

实务提示:部分地方要求按季度提交监督评估报告。提交前请联系项目所在地投资登记机关获取具体指引。

4. 报告内容

推土机平整地面——场地清理
插图:推土机平整地面——场地清理

监督评估报告包括:已实施投资资金;投资经营成果(收入、利润、进出口);劳动用工及员工收入;税收及上缴国家预算;土地使用情况;科研与技术开发支出;环境处理与保护;行业专项指标。

调整IRC前报告在年度指标基础上增加:项目调整内容、调整理由、调整后项目效益的重新评估。

表格按第44/2026/TT-BTC号通知(19种报告表格及附表)执行,该通知取代了第05/2023/TT-BKHDT号通知——不得使用旧表格。

5. 提交方式

向投资登记机关提交(区内项目向工业区/经济区管委会,区外项目向财政厅),并在国家投资信息系统/投资监督评估信息系统上更新。根据第44/2026/TT-BTC号通知:

  • 项目信息须在项目获批决定之日起07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上更新;
  • 上传文件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具有有效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 在线报告完全取代定期纸质报告。

6. FDI两类报告对照

标准定期(实施情况)报告监督评估报告
依据第143/2025号法律第47条;第96/2026号议定第94条第96/2026号议定第99条;第44/2026/TT-BTC号通知
性质反映实施情况评估效益,为项目调整服务
周期季度(下季度首月10日前);年度(3月31日前)半年度(7月10日前);年度(次年2月10日前)
特殊情形按要求临时报告调整IRC前报告

FDI企业须提交两类报告——不可相互替代。

7. 常见问题

在建、尚未投产的FDI项目是否须提交监督评估报告?
是。义务适用于实施投资项目的投资者——包括建设阶段。按实际情况报告(建设进度、已拨付资金等)。

调整IRC前遗漏提交报告怎么办?
调整档案可能被要求补充监督评估报告,导致办理时间延长。应在提交调整档案前完成报告。

可否委托咨询机构编制报告?
可以,但投资者仍对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按时提交负责。


本文由 FLAW AI Legal Council(FLAT律师事务所 AI 法律委员会)根据截至2026年10月15日的现行法律编写,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如需就贵司项目的报告义务获得详细咨询,请联系 FLAT 律师事务所。

文章状态:待质检委员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