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超标排放是最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也是罚款”爬坡”最复杂的违法:罚款不仅取决于超标倍数,还按每个污染参数累加。正确理解第45/2022/ND-CP号议定的计罚方式,有助于企业预判法律风险。
本文系统梳理2026年现行法律下超标排放的处罚标准。
1. 现行法律框架
- 第45/2022/ND-CP号议定(2022年7月7日颁布,2022年8月25日生效):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规定——取代第155/2016/ND-CP号和第55/2021/ND-CP号议定,目前仍是唯一依据(修订草案仅处征求意见阶段,尚未颁布);
- 《行政违法处理法》(2020年修订):对组织的罚款为对个人的2倍。
环境领域行政违法的追诉时效为2年。
2. 废水超标罚款档(第18条)
第18条规定排放含常规环境参数超废物技术标准的废水的罚款。以下档次适用于个人:
- 超标不足1.1倍:警告;
- 超标1.1倍至不足1.5倍(或不足1.1倍但再犯、多次违法):30万–3亿越盾;
- 超标1.5倍至不足3倍:100万–7亿越盾;
- 超标3倍至不足5倍:1000万–7.5亿越盾;
- 超标5倍至不足10倍:2000万–8.5亿越盾;
- 超标10倍以上:3000万–9.5亿越盾。
3. 附加罚款:总额”爬坡”的关键
根据第18条第7款,除主罚款外,对每个超标的环境参数还要加罚,按已选最高罚款的一定比例:
- 10%——每个超标1.1倍至不足1.5倍的参数;
- 20%——每个超标1.5倍至不足3倍的参数;
- 30%——每个超标3倍至不足5倍的参数(或pH值超出标准范围);
- 40%——每个超标5倍至不足10倍的参数;
- 50%——每个超标10倍以上的参数。
上限:每个违法行为的罚款总额不超过10亿越盾(个人)。环境领域单个行政违法行为的最高罚款为个人10亿越盾、组织20亿越盾。
4. 2026年真实案例
林同省一家养猪场2026年被处罚,排放流量27.55立方米/日,多项参数超标:BOD5超6.82倍、大肠菌群超6.6倍、TSS超5.08倍、COD超4.35倍。处罚决定适用第45/2022/ND-CP号议定第18条:
- 主罚款:1.05亿越盾(第18条第5款d点——超标5倍至不足10倍);
- 大肠菌群超6.6倍,加罚40%(4200万越盾);
- TSS超5.08倍,加罚40%(4200万越盾);
- COD超4.35倍,加罚30%(3150万越盾)。
教训:超标参数越多,总额累加越快——即使每个参数只是中等超标。
5. 常见问题
问:企业适用哪一档?
答:第45/2022号议定中的档次针对个人;组织违法加倍处罚。企业预估风险时须将上述数字翻倍。
问:除罚款还有其他措施吗?
答:视行为而定:可采取补救措施,如恢复环境、承担污染处理费用、责令停产等。
问:第45/2022号议定会被取代吗?
答:修订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尚未颁布。在新文件生效前,第45/2022号议定仍是唯一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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