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 阿梅(越南人)和詹姆斯(澳大利亚人)结婚。两年前詹姆斯彻底回国,之后失联。阿梅想离婚开始新生活,却不知道去哪里起诉:有人说涉外要去省法院,有人说去家附近的法院。交错法院会怎样,现行最新规定是什么?
2025年7月1日起的重要变化:区域法院一审
先更新一个很多旧攻略没跟上的大变化。2025年7月1日起,按经第85/2025/QH15号法律修订的2015年《民事诉讼法》,区域人民法院一审婚姻家庭纠纷和请求——包括涉外案件。省级人民法院只办二审、审判监督和再审。
换句话说,”涉外离婚要去省法院”的老观念在一审层面已经不对了。阿梅的离婚案,尽管丈夫是住在国外的外国人,一审仍由有管辖权的区域人民法院受理。抓住这点,能省下几个月跑错门的时间。
按居住地确定法院:三种常见情形
级别定了,下一步定具体哪家区域法院。《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则是被告居住地、工作地法院管辖。
情形一:被告(被诉离婚的一方)在越南居住或工作。向被告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区域人民法院起诉。最简单,比如外籍丈夫还住在越南,就去他居住地的区域法院。
情形二:被告在越南已无居住地和工作地,像詹姆斯彻底回了澳大利亚。原告向自己居住地、工作地的区域人民法院起诉。阿梅直接去自己住的区域法院,不用想办法把诉状寄到澳大利亚。
情形三:协议离婚但一方在国外。夫妻可约定选择一方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区域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离婚。这条给只有一方在越南的夫妻行了大方便。
边境地区的特殊规定
还有一条少人知道的专门规定,2014年《婚姻家庭法》第123条第3款:居住在边境地区的越南公民,与同样住在边境地区的邻国公民离婚,由越南公民居住地的区域人民法院管辖。适用于越老、越柬、越中边境的夫妻。
交错法院会怎样?
交错管辖不剥夺你的离婚权利,但案卷会在法院之间转来转去,每转一次多几周。涉外案子本来送达国外文书就耗时,开头交错法院可能让案子多拖几个月。
所以起诉前先定三件事:你案子的涉外点在哪里(人在国外还是财产在国外)、被告现在住哪里、双方是协议还是单方。答对这三题,法院基本自动浮现。
法律依据
- 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35条(经第85/2025/QH15号法律修订,2025年7月1日生效) —— 区域人民法院一审婚姻家庭案件,包括涉外。
- 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39、40条 —— 地域管辖:被告居住地;被告在国外时的处理。
- 2014年《婚姻家庭法》第123条第3款 —— 边境地区离婚的专门管辖。
重要提醒
- 2025年7月1日起,涉外离婚一审归区域人民法院,不再是省法院。
- 一般规则:向被告居住地、工作地法院起诉。
- 被告彻底回国了,向原告居住地法院起诉。
- 协议离婚:夫妻可约定选一方居住地法院。
常见问题
1. 丈夫彻底回国、在越南没地址了,我去哪里起诉?
向您在越南居住、工作地的区域人民法院提单方离婚诉讼。被告在越南已无居住地,管辖归原告地法院。法院会按规定向国外送达文书。
2. 协议离婚但一方在国外,怎么起诉?
夫妻可约定选择一方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区域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离婚。在国外的一方要准备身份证件和自愿的书面意思表示,视情况可能要领事认证。
3. 能网上起诉离婚吗?
《民事诉讼法》允许当面、邮寄或法院电子门户递交。但涉外案材料复杂、常要补件,当面交或请律师协助更稳妥。
FLAT律师事务所为越南人和外国人代理涉外离婚:定管辖法院、准备材料、跟案到底。起诉前,请联系我们先评估您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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