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一家日本公司向越南供应商采购,要求按日本合格发票制度(2023年10月1日起)开”可抵扣”发票。越南供应商困惑:越南电子发票能用吗?答案:不能直接用——日本制度只认在日本注册企业开的发票;越南发票替代不了。
日本:10%消费税+合格发票制度
- 税率:10%(食品、非酒精饮料8%优惠)。
- 合格发票制度(2023年10月1日起):只有已注册企业(合格发票开具方)开的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从未注册方采购失去抵扣权(有过渡安排)。
- 出口:免税(0%)——进项税可退。
- 退税:经进项抵扣机制;出口企业通常能退。
越南:增值税10%(2026年12月31日前8%)+电子发票强制
《增值税法》48/2024/QH15(2025年7月1日生效):税率10%、5%、0%;符合减税范围的货物服务2026年12月31日前8%。电子发票强制——但那是越南的体系,与日本合格发票不互通。
开头情景中的公司:想在日本抵扣从越南采购的进项消费税→不行,因为越南供应商不是日本注册的合格发票开具方。对策:经在日本注册的进口商进口,或承担不可抵扣的税成本。
对比
| 标准 | 日本 | 越南 |
|---|---|---|
| 标准税率 | 10%(优惠8%) | 10%(2026年12月31日前8%) |
| 抵扣发票 | 合格发票(注册才行) | 强制电子发票 |
| 出口 | 0%(可退) | 0%(可退) |
| 互认 | 不认越南发票 | 不认日本发票 |
四个实务点
1. 跨境采购失去抵扣。日越贸易的隐性成本——算进采购价。
2. 合格开具方注册不面向越南供应商。只有在日本有税务存在的企业才能注册。
3. 出口两边都是0%。共同点:出口企业退进项税——最顺的一环。
4. 看日本过渡安排。过渡期允许从未注册方采购部分抵扣——但有时限。
常见问题
1. 合格发票制度是什么?
日本可抵扣发票制度(2023年10月1日起):只有已注册企业开的发票才能抵扣消费税进项。
2. 越南电子发票在日本能用吗?
不能——两体系不互通;越南供应商不是日本注册的合格发票开具方。
3. 向日本出口交多少税?
越南出口:0%(进项税可退)。进口到日本:进口环节交消费税。
4. 从日本未注册方采购呢?
失去进项抵扣(过渡期允许初期部分抵扣)。
5. 越南8%到什么时候?
2026年12月31日,适用于减税范围的货物服务——之后回10%,除非新政策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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