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试剂盒、试剂和生化分析仪属于医疗器械管理中的一个单独分支:体外诊断(IVD)器械。尽管与一般医疗器械同在第98/2021/ND-CP号法令框架内,IVD有基于错误检测结果风险的自有分类规则,而正是这套规则决定产品走快速公布路线还是完整的注册评审路线。
法律依据
- 第98/2021/ND-CP号关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法令:体外诊断器械包括用于检测人体样本的试剂、校准品、质控物和仪器;第4条、第5条关于按风险等级分类的原则。
- 第05/2022/TT-BYT号关于医疗器械分类的通告:按对受检个体的风险和对公共卫生的风险为IVD设立的单独分类规则;A、B、C、D框架在第24/2026/TT-BYT号通告(2026年7月1日生效)中保留。
- 关于C、D类器械按东盟通用提交档案模板(CSDT)的注册档案规定,以及A、B类的适用标准公布手续。
检测试剂盒需要像医疗器械一样注册吗?
需要——检测试剂盒、IVD试剂按第98/2021号法令的定义就是医疗器械,必须在向越南的实验室、医院销售前完成流通手续。但这里的注册按分类结果有两条不同的路:属于A类或B类的产品,在登记机构所在地的卫生厅办理适用标准公布手续,取得公布号后即可流通;属于C类或D类的产品,必须提交上市注册档案,经卫生部评审并颁发注册号后才能流通。外国所有人通过在越南的具名机构(代表处或满足规定条件的授权单位)办理这些手续,该机构像对待任何器械一样,对IVD的分类和上市后质量负责。一个常见的错误是把检测试剂盒按样品、科研货进口,然后用于商业检测服务:用于商业诊断目的的产品,无论进口数量多少,都需要相应的流通号。
IVD的A、B、C、D如何分类?
第05/2022/TT-BYT号通告的IVD分类规则同时评估两个风险轴:检测结果错误时对个体的风险,以及错误结果扩散时对公共卫生的风险。按此:内部质量控制良好、错误后果有限的常规参数检测(许多基础生化、血液学检测)在A、B类;结果决定重要治疗的检测和中等传染性疾病的检测在C类;D类留给风险最高的检测——典型的是对血液和血液制品中危险传染源的筛查检测,以及可能致死或强传播的传染病检测,这类假阴性会造成严重的社区后果。实际后果是,同一检测技术可能因适应症不同落入不同类别:用于普通适应症的家用快速检测试剂盒在较低类别,而同原理用于筛查输血用血的试剂盒在D类。具名机构按规则分类并对分类结果负责;在两组之间犹豫时,法律上安全的方向是适用较高的风险类别或征求管理机关意见,因为事后检查发现分类低于正确水平,会被按未办妥手续流通产品处理。
IVD注册档案包括什么?
对C、D类IVD,注册档案按东盟通用提交档案模板(CSDT)结构构建,包括:产品信息和预期用途;风险管理文件和基本安全、性能要求;检测的分析性能和临床性能证据(灵敏度、特异性、检测限、试剂稳定性);越南语标签和使用说明;自由销售证书(CFS)和生产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储存、运输条件文件——这是IVD的特别之处,因为大多数试剂需要冷链,开封后有效期短,因此档案必须显示与越南气候条件相对应的稳定性数据。走公布路线的A、B类IVD仍需要相应层级的公布档案,包括机构公布的适用标准和证明产品符合该标准的文件。在取得流通号后变更生产商、变更试剂成分或扩大检测适应症,都是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补充注册手续的变更,不得自行适用。
评审需要多长时间?
A、B类的公布路线,时间大部分花在企业准备档案上。C、D类在卫生部的注册路线,评审时间按管理机关的档案处理流程,而实际上很大程度取决于性能文件补充轮次的数量——IVD档案最常被要求补充的是在合适样本群体上的灵敏度、特异性证据和试剂稳定性数据。IVD进口商应按有补充轮次的情景制定上市时间表,并在等待注册号期间管理冷链和有效期风险:为完成手续目的在取得注册号前进口的有效期短的试剂,必须在允许的框架内管理,不得转作商业销售。已持有参比机关认证(欧盟CE IVDR、美国FDA)的产品在档案中的性能证据上有优势,但仍必须在越南完成分类和流通手续。
常见问题
检测试剂盒需要像医疗器械一样注册上市吗?
需要。检测试剂盒和IVD试剂按第98/2021号法令是医疗器械,在越南销售前必须完成流通手续:A、B类在卫生厅公布适用标准;C、D类经评审后在卫生部注册上市。按样品、科研货进口再用于商业检测服务不符合手续要求。
IVD的A、B、C、D如何分类?
按第05/2022号通告的IVD专门规则,依据检测结果错误时对个体的风险和公共卫生风险:常规检测在A、B类;决定重要治疗的检测在C类;D类留给风险最高的检测,如对危险传染源的血液筛查。同一技术可能因用途不同而类别不同;具名机构自行分类并负责。
IVD注册档案包括什么?
C、D类按CSDT通用档案结构提交:产品信息、风险管理、分析性能和临床性能证据(灵敏度、特异性、稳定性)、越南语标签和说明、CFS和生产商质量认证、冷链储存数据。A、B类有包括适用标准在内的相应公布档案。
评审需要多长时间?
A、B类走公布路线较快,时间大多在企业准备档案上。C、D类在卫生部评审,通常会有关于性能证据和试剂稳定性数据的补充轮次,上市时间表应按这一情景制定;CE IVDR或FDA认证是证据优势,但不能替代越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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