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回答:税收平衡(Tax Equalization)不是法律规定的税收制度——而是集团内部政策,目的是让外派专家不承担高于(或低于)在本国的税负。就越南税务而言,公司为专家”补贴”的每一分税款——无论叫平衡、保护还是gross-up——都是该专家本人的应税工薪所得,因为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109/2025/QH15号)第3条把各种形式的货币或非货币利益都归入工资薪金所得。设计不当不会违反税法,但会引发内部争议和扣缴计算错误。
适用法律依据
以下框架截至撰写之日(2026年10月20日)有效,并直接规范本文内容:
- 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109/2025/QH15号)(2026年7月1日生效;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规定自2026纳税年度起适用;取代04/2007/QH12号法律)——第3条(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及各种形式的货币或非货币利益)。
- 第253/2026/ND-CP号议定书(2026年7月1日生效)——关于支付方对工资薪金所得扣缴的指引。
- 2025年《税收征管法》(108/2025/QH15号)(2026年7月1日生效,取代38/2019/QH14号法律)——扣缴、代报、代缴义务。
- 2019年《劳动法》——劳动合同及工资、津贴约定的内容。
深入分析
税收平衡要解决的问题非常现实:一名在德国面临42%边际税率的专家被派往越南——如果没有任何政策,他在越南的实际税率可能低得多而”意外获利”;反之,从低税国派来的专家在越南反而税负更重。两种结果都会引发不满,扭曲全球人才调动政策。税收平衡确立的原则是:专家只承担假设税款(hypothetical tax),即视同在本国应承担的税负——实际税款高于假设税款的差额由公司承担(低于则由公司收回)。
在越南的关键税务要点是:公司”补贴”的款项不会减少专家的应税所得——恰恰相反,它会增加应税所得。例如:专家月毛工资1亿越南盾,在越南实际税款2000万,公司政策下的假设税款2500万——公司补贴500万。这500万是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必须计入应税所得(变为1.05亿)再重新计税。许多薪酬福利团队忘记这个”循环”而少扣税——这正是gross-up问题,必须完整换算。
三种政策设计模式
模式一——完全税收平衡:公司计算假设税款(按本国所得和税率表),从专家工资中扣除;年末汇算在越南(以及本国如有剩余义务)的实际税款,公司结算差额。专家”感受”不到两国税负差异。适用于长期外派和高管。
模式二——税收保护(Tax Protection):较轻——公司只在实际税款高于假设税款时补贴;实际税款更低时,差额归专家所有(公司不收回)。更简单、争议少,但向低税国派驻时公司成本更高。
模式三——无政策(净额对净额):支付固定净工资,公司承担全部税款——实质就是净工资换算为毛工资的计算。管理最简单但最贵,因为公司承担全部税率变动风险。
无论选择哪种模式,在越南的税收原则不变:公司为专家税款支出的每一分钱都会回到专家本人的应税所得中。政策只改变最终由谁承担经济成本,不改变计税方法。
合同中不可缺少的条款
大多数平衡政策争议都源于外派协议写得含糊。四个必备内容:(1)假设税款的计算方法(哪国的税率表、是否计算家庭扣除、按公历年度还是财政年度);(2)覆盖范围——仅个税,还是包括社会保险、承包商税和各项费用;(3)差额结算时点(每年还是外派结束时),以及因哪方过错导致汇算迟延时利息/罚款由谁承担;(4)税法年中变化时的条款(例如越南调整税率表)——变化产生的差额由哪方承担。
此外,协议须明确专家的配合义务:提供本国纳税申报表、授权公司与税务机关交涉,以及将专家直接从税务机关收到的退税款返还公司(在完全平衡模式下,退税款属于公司)。
常见风险与防范
- 认为补税款能减少应税所得:恰恰相反——它增加应税所得,必须计算gross-up循环。
- 合同未定义假设税款:结算时争议无休无止——从一开始就写明公式。
- 忘记专家直接收到的退税款:在平衡模式下,退税款属于公司——须有返还条款。
- 全球政策不作越南调整就套用:越南的税率表、扣除和汇算程序与本国不同——政策须有越南专用附录。
常见问题
1. 税收平衡是免税、减税制度吗?
不是。这是集团内部政策,越南税法既未规定,也不认可其带来任何优惠。公司补贴的每一分税款都是专家的应税所得。
2. 公司为专家补贴500万税款,这500万要缴税吗?
要。补税款是专家按109/2025号法律第3条的工资薪金所得,须计入应税所得重新计税(gross-up循环)。
3. 税收平衡和税收保护有什么区别?
平衡:专家只承担假设税款——实际税款更高时公司补贴,更低时公司收回差额。保护:公司只在实际税款更高时补贴;实际税款更低时,差额归专家所有。
4. 专家直接从税务机关收到的退税款如何处理?
在完全平衡模式下,退税款属于公司,因为公司承担了实际税负成本。合同须规定专家有义务将其返还公司。
投资者要点
税收平衡是人事工具,不是税务工具——它不会减少在越南应缴的一分税款,只决定最终由谁承担税负成本。正确设计:明确定义假设税款,对每一笔补贴做gross-up循环换算,并把四个必备内容完整写入外派协议。
本文已通过 FLAW AI Legal Council 质量审核本文仅供法律参考,不能替代具体案件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