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答: 越南正按风险进路建设人工智能治理:不是把所有AI应用一概而论,而是在可能严重伤害人与社会的系统上收紧。现行基础已在《数字技术产业法》第71/2025/QH15号中——以人为中心原则、高风险AI系统专门管理、AI生成产品标注——更详细的框架仍在完善。
风险分类:监管重心在哪
风险进路按潜在影响给AI系统分层:高风险组——触及人身安全与核心合法权益的系统,典型在医疗、信贷金融、招聘、教育、执法与关键基础设施——在训练数据、透明、人类监督与问责上要求最严。低风险组如客服聊天机器人或内部辅助工具,主要负透明义务:用户必须知道自己在与AI交互。部署AI的企业现在就应按此逻辑自分类,因为高风险系统的治理档案——影响评估、偏见检测、决策日志——需要时间建设,且是细则框架生效后最先被问到的内容。
透明、标注与现行责任
两项义务已有现行依据,不必等单独的AI法。第一,依第71/2025号法律对法定情形的AI生成内容与产品进行标注与透明,尤其是容易与真实记录混淆的内容。第二,当AI处理个人数据或支持对个人的自动化决策时,《个人数据保护法》第91/2025/QH15号框架全面适用:处理依据、影响评估与数据主体围绕自动化决策的权利。AI造成损害的责任,现行法按角色链——开发者、部署方、使用者——在既有民事责任与合同基础上分配;部署企业不能以决定由机器作出为由免责。
部署AI企业的合规准备
- 建立全部在用AI系统清单并按风险自分类。
- 高风险系统:训练数据档案、偏见检测、人类监督决策机制。
- 在公众触点标注生成式AI内容。
- 把AI责任条款写入向供应商采购解决方案的合同。
常见问题
哪些AI算高风险、有被禁止的类别吗?
按风险进路,高风险指影响人身安全与核心权益的AI系统,领域如医疗、信贷、招聘、教育、关键基础设施。细目式禁止清单仍在治理框架建设中完善;企业应按影响程度自分类,并对触及个人权利的系统适用最高治理标准。
生成式AI的透明义务(标注)包括什么?
第71/2025号法律对法定情形的AI生成产品提出标注要求,并确立用户与AI系统交互时的透明原则。合规实务包括:明确告知客户正在与AI对话、在发布点标注AI生成内容、为重要产品留存所用模型与数据的记录。
AI造成损害由谁负责?
现行框架下,责任按角色与合同在一般民事责任基础上分配:部署方就把系统投入运营并监督它负责;开发者按供应合同与产品过错负责;任何一方都不因决定由AI作出而免责。采购AI解决方案的合同必须明文分配这些责任层。
部署AI的企业要准备哪些合规?
四件事:全部在运行AI系统的清单与风险分类;高风险系统的治理档案,含数据影响评估、偏见检测、人类监督;用户触点的标注与透明;与AI供应商合同中的责任条款。这些正是即将到来的细则框架会首先检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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