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3月您发现收银员去年10月就开始挪用货款;6月得知技术员1月泄露了图纸。还能处分吗?劳动纪律处分的时效(2019年《劳动法》第122条)定了硬时钟——且因违纪类型而异。
时钟(第122条)
一般6个月,自违纪行为发生日起算。12个月适用于直接涉及财务、财产,或泄露用人单位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行为。收银员挪款(财务)给12个月;普通考勤违纪给6个月。时钟从违纪之日起跑,不是发现之日——发现得晚不重启。
禁处分期间——与60天延长
劳动者处于下列期间不得处分:病假、疗养;经批准的休假;被羁押、拘留;等待调查结论;受保护的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未满12个月——第137条)。若保护期“吃掉”了时效(保护结束时时效已过或不足60天),时效最长延长60天——窄的安全阀,不是重启。
实务后果
1)事事打时间戳:调查报告须确定违纪日期——”去年某个时候”会输官司。2)早分类:几天内定性属财务/财产/秘密(12个月)还是一般(6个月)。3)别等保护期过才算:保护期一开始就排好60天延长。4)过期=禁止:过期处分无效,本身可成为违法处分之诉的依据——包括随后开除被挑战时。
常见问题
1. 一般违纪8个月后才发现,能处分吗?
不能——6个月时钟从违纪日起跑。发现日期无关。
2. 持续一年的挪用,从何起算?
持续违纪中每个行为各有时钟;时效内的最近行为可处分。逐个行为列时间线。
3. 劳动者在产假中发现违纪,等吗?
必须等——保护期内禁处分。排好延长:保护结束后时效将过的,最长延60天。
4. 时效也管损害赔偿吗?
第122条管的是纪律处分。物质损害赔偿(第129–130条)另有规则——但实务上两条线都要抓紧。
5. 第181天处分的,有效吗?
无效。超6个月期限1天,决定无效。从违纪日仔细数日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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