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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2026年碳市场试点: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准备什么?

工厂烟囱在厂房屋顶上方排放烟气——排放与碳市场示意图

越南正按《环境保护法》第72/2020/QH14号第139条、第06/2022/ND-CP号法令及修订法令第119/2025/ND-CP号,运行碳市场的试点阶段:试点交易所运行至2028年底,2029年起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并开始配额拍卖。对高排放行业的外资企业而言,“试点”不等于置身事外——首轮配额分配已经覆盖110家设施,而温室气体清单义务比市场本身早运行数年。

谁已经入市:110家设施的试点分配与2027年节点

2025–2026年试点配额分配覆盖三大排放行业的110家设施:34家火电、25家钢铁和51家水泥设施——其中包括不少外资和合资工厂。两年分配的配额总量约5.115亿吨CO2e(2025年约2.431亿吨,2026年约2.684亿吨),本阶段配额按各设施的清单数据100%免费分配。被覆盖设施必须牢记运行节点:在河内证券交易所(HNX)试点平台交易配额和信用至2027年12月24日;本期温室气体清单报告须在2027年12月1日前提交;并在2027年12月31日前按实际排放清缴配额,其中可用碳信用抵销最高30%的清缴义务。试点期间交易费用免除至2028年底,以鼓励市场运行。排放超过配额的设施须在交易所购买额外配额/信用,或面对正式阶段的合规机制——这是越南的排放第一次有了可交易的价格,尽管试点价格仍属市场形成阶段。

外资企业要准备什么:清单是入口,数据是资产

最重要的准备不在交易所,而在温室气体清单:列入第01/2022/QD-TTg号决定清单编制义务名单的设施,须按第06/2022/ND-CP号法令编制清单并定期报告排放——即使该设施不在本轮110家分配之列,因为扩大名单和行业覆盖是已定的路线(参见FDI-LC-2038关于ESG数据层)。三块具体工作:(1)在工厂建立监测—报告—核查(MRV)体系:排放边界、排放因子、受控的活动数据流程——这也是欧盟客户为钢铁/铝CBAM(参见FDI-LC-2039)和集团范围3报告所要求的数据;(2)配额合规计划:预测排放与已分配配额的差额、内部减排与购买配额/信用之间的平衡点,并自2027年起——首个清缴到期之年——把碳预算纳入财务计划;(3)跟踪阶段转换:2029年起市场正式运行并拍卖配额——免费分配将收窄,在试点阶段拥有高质量清单数据的企业,在分配转向绩效基准时将处于明显更有利的位置。制裁方面:试点市场未设单独的市场行为处罚框架;清单和排放报告义务的违反按环境领域行政处罚框架(第45/2022/ND-CP号法令)处理,清缴义务是必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合规义务——“试点”不应被读作“自愿”。

常见问题

越南试点碳市场有哪些节点?

按第06/2022/ND-CP号法令(经第119/2025/ND-CP号法令修订):2025–2026年向110家电力、钢铁、水泥设施分配试点配额;在HNX试点平台交易;2027年12月1日前提交清单报告,2027年12月31日前清缴配额;试点至2028年底;2029年起正式运行并拍卖。

哪些外资企业必须参与碳市场?

首先是110家试点分配对象中的外资设施(火电、钢铁、水泥)。更广的基础义务是:列入第01/2022/QD-TTg号决定清单名单的每个设施,即使尚未获得配额,也必须编制清单并报告排放。

排放配额如何分配和清缴?

试点期按各设施清单数据100%免费分配(2025–2026年合计约5.115亿吨CO2e)。设施在2027年12月31日前按实际排放清缴配额,可用碳信用抵销最高30%,不足部分在试点交易所购买。

外资企业从2026年起需要准备什么?

工厂层面的清单/MRV体系和按时报告;排放与配额的预测对比及面向2027年12月31日清缴的碳预算;为2029年正式运行和拍卖做好准备。好的清单数据同时服务于CBAM和集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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