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开设公司并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外国人,常误以为“自己的公司就不需要工作许可”。实际上,分界线是2025年第219号法令(2025年8月7日生效)第7条规定的30亿越南盾出资额。
30亿门槛:免办工作许可
向越南公司出资30亿越南盾及以上的外国投资者,免办工作许可(第7条第2、3款)。这类情形适用仅备案程序:用人单位在开始工作之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主管机关备案(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用人单位名称、工作地点、期限)——无需申请豁免确认书。
证明文件:载明出资额的投资登记证/企业登记证及公司章程。
低于30亿或未出资的董事:仍须办许可
出资低于30亿越南盾的投资者不符合该豁免条件,须像普通外国劳动者一样申请工作许可——通常按管理者(按《企业法》证明职务)或执行董事(按2025年第219号法令:具备相关领域至少3年经验)通道办理。
须区分:所有者(出资人)与受聘董事(被任命经营管理但未出资)。受聘董事不享受投资者豁免——须申请管理者/执行董事类工作许可。
董事会主席或小股东呢?
出资低于30亿越南盾的董事会主席或股东并不自动豁免。豁免须符合第7条15种以上情形之一(例如:与越南公民结婚并在越南居住;每年在越不足90天)。否则出路是管理者类工作许可,并按企业法律规定证明管理职务。
出资30亿需要申请豁免确认书吗?
不需要——出资30亿越南盾及以上的投资者适用仅备案程序(第9条第4款):在开始工作之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备案即可,无需确认书。
一人公司董事兼唯一所有者,出资10亿怎么办?
未达30亿门槛,不符合投资者豁免。须申请管理者或执行董事类工作许可(执行董事需3年相关经验)。
受聘董事(未出资)可以豁免吗?
不能按投资者豁免。受聘董事须申请管理者/执行董事类工作许可,或看是否符合其他豁免情形。
已办许可后增资超过30亿怎么办?
一旦达到投资者出资门槛,劳动者即转入豁免通道——用人单位按第9条第4款办理备案;原工作许可对该劳动关系不再必要。
私营企业主可以豁免吗?
私营企业主属于投资者——同样适用30亿越南盾投资门槛。低于门槛则按常规申请管理者类工作许可。
如需投资者/董事豁免方面的详细咨询,企业可联系FLAT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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