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收取退税手续费。新建投资项目增值税退税的费用仅包括税务咨询服务费(如企业聘请)和准备申请材料产生的行政费用——无需向国家缴纳任何规费。
新建投资项目增值税退税的条件
- 经营单位按抵扣法缴纳增值税,且拥有处于投资阶段的新建投资项目。
- 抵扣后,未抵扣完的进项增值税达到3亿越南盾以上的,予以退税。
- 期限:1年。
依据:《增值税法》48/2024/QH15第15条第2款;第181/2025/ND-CP号议定第30条。提示:第48/2024号法律已历经多次修改补充——适用时应核对最新合并文本,确认退税条件未发生变化。
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哪些?
- 税务咨询服务费:协商确定,如企业聘请咨询机构协助编制退税申请材料。
- 行政费用:准备申请材料、文件,以及与税务机关对接的差旅费用。
明确区分:国家规费与服务费用
“退税不收费”仅指国家不收取规费;企业仍可能发生服务费用和行政费用。不应表述或理解为“完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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