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司”T.”发现一个网站卖假冒自家品牌——价格、电话、仓库地址全有。T.截图、存链,准备起诉。两个月后开庭,被告赖:”那网站不是我的,截图谁不会P。”法院……犹豫了。T.冤输,只因自己攒的证据分量不够。当初花几百万盾做个证据保全——结局两样。
证据保全(vi bang)是啥?为啥分量重?
Vi bang是承办执行员做的文书,记录其亲眼见的事实、行为。知产争议里可固定:
- 网站/主页在卖假货(页面内容、价格、卖家信息)——固定当时;
- 门店/仓库在摆侵权产品(顺手买样);
- 展会/活动上叫卖、宣传侵权产品;
- 侵权域名、数字内容。
分量:vi bang是高证明力证据——司法辅助人员做的,对方难赖”伪造”,不像自截屏。法院、行政机关都认。
黄金时机:证据消失前做
知产侵权证据蒸发极快:
- 侵权网站/主页闻到官司味秒删;
- 侵权货市监上门前从仓库转移;
- 域名过户给别人。
铁律:发现侵权→马上保全,再发警告/起诉。反着来(先警告后保全)是经典作死——警告就是给侵权人”通风报信”去打扫。
手续和费用
- 找当地执行员办公室,说要固定啥事实;
- 执行员亲自见证(上网站、下店买样、去活动……)做文书——签字盖章按规定登记;
- 费用:一份几百万盾(看范围)——比因缺证据输官司便宜得多;
- 可多份固定不同时间地点,证明侵权系统性、长期性。
和其他证据组CP
保全配着用最强:买样发票、鉴定结论(真假比对)、交易流水。”保全+买样+鉴定”三件套是多数胜诉知产案的标配证据。
常见问题
自己截屏能用吗?
能交,但证明力低——对方一句”伪造”、法院难核时间。保全专治这个短板。
保全能代替鉴定吗?
不能——保全固定事实(在卖假货),鉴定定性质(货是不是假、侵不侵权)。俩互补。
异地能做保全吗?
执行员须亲自见证——网站哪都能上网固定;门店仓库得去现场。找方便的执行员办公室。
保全后对方删网站了呢?
没事——保全已把事实”冻”在当时。事后删反而像心虚(藏匿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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