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题的标题包含了关于个人资本转让税最常见的误解:按售价0.1%的税率不适用于资本转让——那是证券转让的税率。居民个人转让出资额或非上市股份,依《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按转让收入缴纳20%;只有在购买价格和费用无法确定时,才适用以转让价格为基础的后备机制——且后备税率也不是0.1%。本文更正这个数字,走完正确的计算机制,并回答每位客户都会问的亏损出售问题。
一、更正:0.1%是证券的税率,不是资本转让的税率
越南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将与资本相关的转让收入分为计算机制不同的组别,混淆始于它们被统称为一个名字。证券转让(上市/市场交易股份及规定的某些特定资产)的居民个人,按每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以一定比例纳税——熟悉的0.1%属于这一组,按全部售价计算,无论盈亏。资本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其他经济组织的份额——适用完全不同的机制:按应税收入即转让价格与购买价格及相关合理费用之间的正差额,适用20%的税率。《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取代第04/2007/QH12号法律)保持了这一架构。区分的实务后果很大:一笔售价100亿越南盾、成本90亿越南盾的非上市股份出售,只就10亿越南盾的收入纳税(再减合理费用),而错误适用0.1%机制会同时算错税基和税额——反方向地错用在证券交易上则会被追征。
二、正确的机制:按收入20%,成本无法确定时有后备机制
居民个人资本转让的应税收入 = 转让价格 − 购买价格(所售部分的成本基础,部分出售时按比例拆分)− 与转让和产生该收入相关的实际合理费用(有凭证的咨询费、评估费、交易的法律费用)。应缴个人所得税 = 20% × 正的应税收入。公式最大的实务问题是证明购买价格:对于持有多年、经历多次增资和中间转让的份额,卖方必须出示出资/取得文件的链条,税务机关才会接受其成本基础。当购买价格和合理费用无法确定时,第109/2025号法律适用后备机制:个人按转让价格的2%纳税——注意这个后备税率也不是0.1%,且按全部价格计算,在成本可证明时通常远不如按收入20%有利。档案方面的教训十分清楚:保存资本文件链(投资/出资证书、出资汇款凭证、历次转让合同、历次纳税收据)就是保存金钱——每一盾可证明的成本,就是从税基中扣除的20分税。
三、亏损出售要纳税吗——答案恰恰取决于这一机制
在按收入20%的机制下,亏损出售不产生应税收入,因此资本转让不缴个人所得税——这与按价格0.1%的证券转让有根本区别(亏损出售仍要纳税)。要让”不纳税”的结论站得住,亏损必须是真实且可证明的亏损:转让合同记载的价格低于有凭证的成本基础,且价格不不合理地低于出售日该份额的市场价值。在税务管理法允许核定的情形下,当合同价格异常偏低时,税务机关可以按市场价值重新确定转让价格——尤其是关联方之间的转让或有向买方转移价值迹象的交易。因此,亏损卖方仍必须完整申报该交易,即使税额为零:申报义务独立于缴纳义务而存在,亏损出售的申报档案(合同、成本凭证、定价材料/解释低价的理由如公司亏损的财务报表)正是日后税务机关核对时的盾牌。一笔未申报的亏损出售,会使卖方在被发现时面临价格核定和延迟申报罚款。
四、谁申报、谁缴纳、期限如何
居民个人资本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按次申报。责任按双方的地位划分:若买方是越南的组织/企业(或其他规定情形),买方/相关组织在付款/交易完成时为个人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若双方都是个人或交易不经过越南组织,转让个人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自行申报和缴纳(依《税务管理法》第108/2025/QH15号及指导规定的按次申报制度)。已申报/已纳税的凭证是完成交易的必备文件:公司需要它来安全地登记成员/股东变更,银行在转让现金流涉及外国投资者经ICA时需要它,买方需要它来确立其购买价格作为下一次转让的成本基础。全文总结:谈到资本转让时请忘记0.1%这个数字——居民个人按真实收益缴纳20%,亏损出售不缴税但仍须申报,而成本档案的质量比任何计算技巧都更决定实际税额。
我是越南居民个人,出售股份时所得税如何计算?
依《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资本转让(出资额、非上市股份)按应税收入缴纳20%,应税收入 = 转让价格 − 所售部分的购买价格 − 与转让相关的合理费用。若购买价格和费用无法确定,则适用按转让价格2%的后备机制。税款按次申报。
0.1%的税率是按售价还是按收益计算?
0.1%这个数字不属于资本转让:它是证券转让按每次交易转让价格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率。对于资本转让,税基是收入(收益),税率20%,不是售价;只有当购买价格和费用无法确定时,才依《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的后备机制按全部转让价格的2%计算。将0.1%用于资本转让是适用了错误的对象和错误的税额。
亏损出售还要按售价缴0.1%的税吗?
不需要,就资本转让而言。因为税款按收入的20%计算,亏损出售不产生应税收入,因此资本转让不缴个人所得税(与证券不同,证券按价格0.1%计算,亏损出售仍要纳税)。但卖方仍必须连同成本凭证和价格解释完整申报该交易,因为若合同价格不合理地偏低,税务机关可以按市场价值重新确定价格。
谁申报和缴纳税款,申报期限是多久?
税款按次申报。若买方是越南的组织/企业,买方在付款时为个人扣缴、申报并缴纳。若交易不经过扣缴组织,转让个人依按次申报制度(《税务管理法》第108/2025/QH15号及指导规定),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自行申报和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