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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在越南转让出资的税务与代扣

Man and Woman Sitting on Leather Chairs Looking at Each Other

在越南出售出资的非居民个人面对的税收机制与居民完全不同:不是按收益的20%,而是按全部转让价格的一定比例纳税,无论交易盈亏,且该税几乎总是由买方在资金离开越南之前代扣。本文介绍计算机制、源泉扣缴机制,以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非居民个人卖方的实际作用。

一、非居民的计算机制:按总转让价格的百分比

依《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中针对非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非居民个人在越南的资本转让收入按每次交易收入/转让价格的0.1%纳税——不扣除成本基础,不扣除费用。这一架构与居民的(按净收入20%)完全相反:非居民的证明手续较少,但亏损交易也要纳税;居民按真实收益纳税,但必须证明成本基础。例如:非居民以200亿越南盾出售一份份额,无论成本是190亿还是210亿,在越南的税都是0.1% × 200亿 = 2000万越南盾。关于居民身份:当一个人不满足越南的税收居民条件时(在纳税年度内在越南停留不足183天,且按法定标准在越南没有经常住所),即为非居民个人——这一身份认定必须在交易开始时作出,因为它决定整个税收机制,卖方应为越南一方和本国一方都准备其本国的税收居民证明。

二、源泉扣缴:买方在付款前扣留税款

对非居民的税收征管通过源泉扣缴运作:在越南支付收入的组织或个人——实务中是份额买方或其出资被转让的公司,按其在交易中的角色——必须在向非居民卖方付款前扣缴转让价格的0.1%,并按现行税务管理规定按期/按次申报缴纳入库。谈判上的后果是:合同价格必须被理解为越南税前的价格(总额)还是卖方实际收到的净额——价格和税务条款中的一行字决定这0.1%在经济上由谁承担,在与外国卖方的交易中,”价格已包含越南的全部税款”或”买方负责代扣代缴”的条款需要明确写出。非居民卖方还应保存越南的扣缴/纳税凭证:这是已在来源国缴纳税款的证据,以便在居住国的制度允许时,在该国申请外国税收抵免。在现金流方面:若卖方也通过越南银行系统/相关ICA收款,税务文件是银行在放行汇款前核对的组成部分。

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何时真正帮得上卖方

越南已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于资本转让收益,越南协定中的常见模式(对应经合组织/联合国范本第13条的条款)是保留来源国——即越南——的征税权于转让股份/出资额的收益,尤其是对于资产主要由越南不动产构成的公司的股份特别明确;一些较早的协定因签署时间和伙伴不同而结构有所差异。实务后果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协定并不消除非居民在越南的0.1%税款——协定对卖方的主要价值位于居住国一侧(将已在越南缴纳的税款抵免本国税款,避免对同一收入双重征税)以及其他收入类别。若卖方认为适用的协定允许在越南免税/减税,必须按《税务管理法》第108/2025/QH15号办理协定适用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协定的通知/申请,附税收居民证明和交易档案——不能擅自跳过源泉扣缴再事后解释。明智的步骤是在签署合同之前阅读与卖方居住国那份确切协定中的资本收益条款,使合同的税务条款反映双方的正确预期。

四、非居民个人卖方的收尾清单

一笔完整的非居民个人资本转让包括:(1)确定并以文件证明卖方在交易日的税收非居民身份;(2)转让合同写明价格、源泉扣缴机制和负责扣缴/申报的一方;(3)买方/相关组织扣缴转让价格的0.1%,申报并缴纳税款,并将凭证交给卖方;(4)公司办理成员/股东变更并相应调整投资证书(若是外资企业);(5)卖方核查适用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若有在越南免税/减税的依据则办理协定适用手续,否则使用越南税务凭证在居住国抵免;(6)双方保存完整的交易档案,以备日后的税务核对周期。总体来看,非居民在越南的资本转让税税率虽小(价格的0.1%),手续却不小:它与源泉扣缴、银行现金流和本国的协定档案相连——这三个连接点都必须设计进合同中,而不是在资金已经转移之后再处理。

我是非居民外国人,在越南出售出资,税如何计算?

依《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非居民个人在越南转让出资按每次交易总转让价格的0.1%纳税——不扣除成本基础和费用,亏损出售也适用。这与居民个人有根本区别:居民按收入(价格减购买价格和费用)的20%纳税,亏损出售不缴税。

买方必须在向我付款前代扣税款吗?

必须。对非居民的征税通过源泉扣缴运作:买方或参与交易的越南组织在付款前扣缴转让价格的0.1%,并代为申报缴纳入库。因此转让合同应明确写明价格是越南税前还是税后、该税在经济上由谁承担;卖方应取得并保存纳税凭证,以在居住国使用。

适用于非居民个人的税率是多少?

每次资本转让总转让价格的0.1%,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中非居民资本转让收入制度。该税率不取决于交易的盈亏或份额的价值;它不同于居民个人的按收入20%税率,也不同于居民无法确定购买价格和费用时按价格2%的后备机制。

我可以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优惠吗?

必须核查与您居住国的具体协定:越南协定中的常见模式是保留越南对资本转让收益的征税权(对应国际范本第13条的条款),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越南的0.1%税款仍会被征收,协定的价值在于在居住国抵免该税。若适用协定允许在越南免税/减税,卖方必须按《税务管理法》第108/2025/QH15号办理协定适用手续(附税收居民证明的通知)——不得擅自跳过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