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答:将越南劳动者派往国外工作的合同制劳务服务属于有条件经营行业——企业只有取得海外劳务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发证机关为内务部部长(原劳动荣军社会部)。无证经营属于被严格禁止的行为;借用其他企业许可证或将本企业许可证借予他人同样被禁止——69/2020/QH14号法律第7条第5款。
1. 截至2026年10月14日有效的法律框架
- 69/2020/QH14号《越南劳动者赴国外合同制工作法》(2020年11月13日通过,2022年1月1日生效)——取代72/2006/QH11号法律;合并文本14/VBHN-VPQH(2023年8月2日)。
- 112/2021/ND-CP号法令(2021年12月10日,2022年1月1日生效)为该法的实施细则——已由372/2025/ND-CP号法令(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生效)修订补充,其中包括发证机关变更和换证期限缩短。
- 12/2022/ND-CP号法令(2022年1月17日)——该领域的行政处罚规定(具体条文与罚款金额须对照原文核实,本文不引用数字)。
2. 六项发证条件(第10条第1款)
69/2020/QH14号法律第10条第1款规定企业须满足6项条件:
- 注册资本50亿越南盾以上,且100%所有人/成员/股东为国内投资者;
- 已缴存保证金(见第3节);
- 法定代表人为越南公民,大学以上学历,在海外劳务领域有5年以上经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无所列罪名的犯罪记录;
- 业务人员配备齐全,符合112/2021号法令的详细标准:法律、人文、管理类大专以上学历,或大专学历加2年经验;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强制社保;
- 物质设施满足对劳动者进行出国前定向培训的要求;
- 设有电子信息门户网站。
3. 保证金:20亿越南盾
按69/2020号法律第24条和112/2021号法令第23条,企业须在越南合法经营的银行或外国银行分行缴存20亿越南盾保证金。委托分支机构开展劳务服务的,每家分支机构须追加缴存5亿越南盾。保证金用于保障企业对劳动者的义务履行。
4. 申请材料、发证机关与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第12条第1款):申请书;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证明满足第10条条件的材料。
发证机关:法律文本仍写”劳动荣军社会部部长”,但经机构调整及372/2025号法令修订112/2021号法令第3条后,发证权现属内务部部长。
办理时限:自收到齐全有效材料之日起20日;不予发证须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第12条第2款。
5. 许可证的变更、补发、换发与吊销
- 变更许可证信息:5个工作日,免费——第13条;
- 补发遗失、损坏的许可证:5个工作日,免费——第14条;
- 换发许可证:7个工作日——372/2025号法令(修订112/2021号法令第11条第2款)已从10日缩短至7日;
- 吊销许可证——第16条第2款规定5种情形:申请材料造假;不再维持第10条条件;连续24个月未派出劳动者;违反第7条第1、2、5、6、7、8、11、12、13款;违反第26条义务并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害。
提示:本文未载明许可证有效期限,因未能在原文中找到对应条文——适用前请直接核对69/2020号法律。
6. 台湾(中国)、日本市场的特别程序
按112/2021号法令第15a、15b条(372/2025号法令增补):向台湾(中国)、日本派出劳动者,以及从事日本护理行业前,企业须在线申报满足市场、行业条件,并申报拟派劳动者名单,内务部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这是许可证之外的附加程序,在这两个市场经营的企业不得遗漏。
7. 风险与实务建议
- 绝对禁止无证经营、借用其他企业许可证或出借本企业许可证(第7条第5款)——这是红线,违者可被吊销许可证并处行政处罚;
- 外国投资者不得进入该行业:100%内资为强制条件(第10条a项),且该服务列入96/2026/ND-CP号法令附录一外国投资者未开放行业清单;
- 关注修法动态:修订69/2020号法律的草案已列入2026年立法计划(按366/NQ-CP号决议”取消子许可证”方向)——不应将现行许可机制视为长期稳定;
- 持续维持条件:若不再满足第10条6项条件或连续24个月未派出劳动者,许可证可被吊销——应定期自查,尤其在增减资、更换关键人员或调整分支机构后。
常见问题
谁颁发海外劳务经营许可证?
内务部部长(原劳动荣军社会部),依据372/2025/ND-CP号法令修订112/2021号法令第3条。
办证需要多久?
自收到齐全有效材料之日起20日(69/2020号法律第12条第2款)。
保证金金额是多少?
20亿越南盾;委托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的,每家分支机构追加5亿越南盾。
外国投资者可以开办劳务输出公司吗?
不可以。100%所有人/成员/股东须为国内投资者,且该行业列入96/2026/ND-CP号法令附录一外国投资者未开放清单。
无证经营如何处理?
属于69/2020号法律第7条第5款禁止的行为;行政处罚依据12/2022/ND-CP号法令——适用前请对照原文核实具体条文与罚款金额。
引用法律依据
- 69/2020/QH14号《越南劳动者赴国外合同制工作法》(2020年11月13日,2022年1月1日生效);合并文本14/VBHN-VPQH(2023年8月2日)。
- 112/2021/ND-CP号法令(2021年12月10日,2022年1月1日生效);372/2025/ND-CP号法令(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生效)。
- 12/2022/ND-CP号法令(2022年1月17日)——行政处罚。
- 96/2026/ND-CP号法令——附录一(外国投资者未开放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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