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雇佣

在越中资企业必须建立工会吗?2%工会经费缴纳义务解析

用钢笔签署劳动合同——配图:在越中资企业建立工会及缴纳2%工会经费义务解析文章

许多在越中资企业仍有疑问:是否必须在公司内部建立基层工会?如果还没有工会,是否需要缴纳相关费用?根据现行法律框架(截至2026年10月14日),答案包含明确的两部分:建立工会是自愿的——不强制,但2%的工会经费是强制性义务,即使企业尚未建立基层工会也要缴纳。

1. 不强制建立工会:自愿原则

根据《工会法》50/2024/QH15第7条(2025年7月1日生效,取代2012年《工会法》),工会的建立、加入和活动出于劳动者的自愿意愿。没有任何规定要求企业——包括中资企业——主动建立基层工会。

效力提示:2012年《工会法》已于2025年7月1日失效;凡引用旧法的内容都应替换为50/2024号法律及97/2025/QH15号修正补充法(同样于2025年7月1日生效)。

2. 但2%工会经费是强制缴纳的

实践中最易误解的一点:没有基层工会的企业仍须提取缴纳工会经费。根据2024年《工会法》(经97/2025号法律修正)第29条及第105/2026号法令(2026年5月16日生效,取代第191/2013号法令),工会经费提取标准为职工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的2%。

实务区别须掌握:这笔经费通过上级工会组织(地方劳动联合会)缴纳,不是缴给社会保险机构——两笔款项完全独立。

编号易混警示:第105/2026号法令(工会财务)与第105/2025号法令(消防)完全不同——仅是编号相同,领域不同。

3. 在越工作满12个月的中国专家可加入工会

2024年《工会法》第5条第2款扩大了工会成员范围:外国劳动者——包括中国公民——在越南工作满12个月及以上的,可加入工会组织。

两项附带限制:外国劳动者不得发起成立基层工会,不得担任工会干部——他们以会员身份参与,与越南会员享有平等权利。

4. 企业不得阻挠工会活动

2019年《劳动法》(45/2019/QH14)第170条确认劳动者建立、加入和参加基层职工代表组织的权利;第175条列举用人单位被禁止的行为,包括阻挠、刁难工会的建立、加入和活动。

换言之:企业没有义务”主动建会”,但不得阻止劳动者自愿建会或入会。

5. 在越中资企业核查清单

  • 缴纳2%经费:按社保缴费工资基数计算,通过地方劳动联合会定期缴纳——即使尚未建立基层工会;
  • 劳动者有意建会时提供便利:不得阻挠,不得歧视参与人员;
  • 注意中国专家:工作满12个月及以上者可加入工会——人事部门应掌握,以便正确解答员工疑问;
  • 区分两笔款项:工会经费(2%,企业提取缴纳)不同于工会会费(会员按工会规定缴纳)——核算时不得混同。

常见问题

100%中资公司、30名员工、尚未建会——是否须缴纳2%工会经费?
是。2%缴纳义务不取决于是否已建立基层工会。

中国籍总经理可否担任基层工会主席?
不可以。外国劳动者不得担任工会干部。

工会经费就是社会保险吗?
不是。这是两笔完全独立的款项:工会经费经工会组织缴纳,社保经社保机构缴纳。

旧法律依据(2012年《工会法》、第191/2013号法令)还能引用吗?
不能。12/2012号法律已于2025年7月1日失效,第191/2013号法令已于2026年5月16日被第105/2026号法令取代。

引用来源

  • 《工会法》50/2024/QH15——2025年7月1日生效(取代12/2012号法律):第5条、第7条、第29条;
  • 97/2025/QH15号法律——修正补充《工会法》,2025年7月1日生效;
  • 第105/2026号法令(105/2026/ND-CP)——2026年5月16日生效(取代第191/2013号法令):工会财务、2%提取标准;
  • 2019年《劳动法》(45/2019/QH14):第170条(建立权)、第175条(用人单位禁止行为)。

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内容由AI起草,已经FLAT律师事务所FLAW AI Legal Council质检后送审发布;并非执业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法规可能调整,适用前请核对现行法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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