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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越南的技术转让合同登记——何时强制?

向越南的技术转让合同登记——何时强制?

“母公司向越南子公司转移技术,签完合同后必须向国家机关登记吗?”——这是大多数FDI企业都会遇到的问题,答案并非总是”是”。法律明确规定了三种强制情形,其余仅为鼓励。

1. 三种强制登记情形(2017年《技术转让法》第31条)

显微镜和实验室设备
插图:显微镜和实验室设备

根据2017年《技术转让法》(07/2017/QH14)第31条第1款,下列情形的技术转让合同须向国家科技管理机关登记:

情形典型示例
(a)从境外向越南转移技术境外母公司(中国、韩国、日本等)向越南子公司转移生产线或专有技术
(b)从越南向境外转移技术越南企业向境外伙伴转移技术
(c)在国内使用国家资金/预算的转移已取得科技任务成果登记证书的除外

例外:已取得技术转让许可证的限制类技术无须再登记。

FDI企业的结论:大多数”母→子”转移属于情形(a)→必须登记。

2. 不属于三种情形怎么办?

屏幕上五彩缤纷的源代码
插图:屏幕上五彩缤纷的源代码

第31条第2款规定:国家鼓励对不属于强制情形的转让合同进行登记。自愿登记有助于合同在争议或相关手续(如向境外支付转让费)中获得更坚实的法律支撑。

3. 登记手续

  • 受理机关:国家科技管理机关(科技部或按分级管理的省级科技厅);
  • 基本材料:登记申请书;转让合同复印件;被转让技术文件;各方法律文件;
  • 结果:技术转让登记证书。

4. 签约前核查禁止/限制目录

带有草坪的现代黑色住宅
插图:带有草坪的现代黑色住宅

签约前须对照禁止转让技术目录与限制转让技术目录(第76/2018号议定):

  • 禁止类技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 限制类技术:须取得技术转让许可方可转让。

5. FDI企业实务提示

  • 签约后立即登记——不要拖延;
  • 合同内容应包括:技术范围、转让费、期限、保密、技术支持、违约处理;
  • 结合在越南的专利/外观设计保护,构筑完整屏障;
  • 注意向境外支付转让费的税务义务(承包商税)——咨询税务专家。

本文由 FLAW AI Legal Council 编写。内容正待 QA 委员会审查后提交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