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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个人在越南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分步流程

外国个人在越南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分步流程

简要回答

签署公司成立文件
插图:签署公司成立文件

外国个人可以在越南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唯一业主。流程分五步:(1)核查市场准入条件;(2)申请投资登记证(IRC);(3)企业登记;(4)缴付出资;(5)完成设立后义务。两大核心手续是IRC(2025年《投资法》、第96/2026/ND-CP号议定)和企业登记(《企业法》、第168/2025/ND-CP号议定)。

注:第168/2025号议定已由第296/2026号议定修订、补充(2026年7月23日生效)——其中禁止代持出资,并新增电子认证规定及25%受益所有人标准;递交材料前请核对合并文本。

法律依据

日期印章——认证、企业印章
插图:日期印章——认证、企业印章
  • 2025年《投资法》第143/2025/QH15号(2026年3月1日生效):第8条、第19条、第26条。
  • 第96/2026/ND-CP号议定(2026年3月31日生效):第32条、第39条。
  • 《企业法》第59/2020/QH14号(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2025年7月1日生效;67/VBHN-VPQH 2025年合订本):第74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75条(出资)。
  • 第168/2025/ND-CP号议定关于企业登记(2025年7月1日生效)。

第一步——核查市场准入条件

将拟经营行业与市场准入限制清单(第96/2026号议定附录I)对照。如属于B部分(有条件准入),须先满足相应条件再递交材料。

第二步——申请投资登记证(IRC)

“Closed”标识牌——企业关闭、公司解散
插图:“Closed”标识牌——企业关闭、公司解散

向投资登记机关递交一套材料(第96/2026号议定第39.1条):

  • 实施投资项目的书面申请;
  • 个人护照(公证译文);
  • 个人财务能力证明(对账单/余额证明、资产证明);
  • 投资项目建议书:目标、规模、投资资金及筹资方案、地点、期限、进度、用工需求、初步环境影响评价(如有)。

第三步——登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取得IRC后(或按规定并行),向省级商业登记机关递交企业登记材料(《企业法》、第168/2025号议定):

  • 企业登记申请书;
  • 公司章程;
  • 个人业主法律身份文件复印件(护照+公证译文);
  • 法定代表人法律身份文件复印件;
  • 授权书(如委托递交);
  • 受益所有人信息申报——2025年修订《企业法》新增要求。

第四步——缴付出资

业主须自企业登记证颁发之日起90日内缴足登记的注册资本(《企业法》第75条)。外国投资者的出资通过在越南持牌银行开立的直接投资资本账户汇入。

第五步——设立后义务

  • 刻制公章并自行管理印鉴式样(2020年《企业法》已取消印鉴备案);
  • 税务登记、电子发票;
  • 员工劳动登记、社会保险;
  • 定期向投资登记机关报送项目实施情况(2025年《投资法》)。

重要提示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业主仅以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责任——与直接以个人名义投资(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不同。
  • 出资30亿越盾以上的业主依第219/2025/ND-CP号议定免办工作许可。
  • 企业须始终至少有一名法定代表人在越南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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