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企业一直在第218/2013/ND-CP号议定中查询地区优惠。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连同第320/2025/ND-CP号议定已取代整个框架:地区名录按合并后的行政地图重新发布,优惠税率结构直接写入法律,过渡机制决定老项目优惠的命运。本文对比两个框架,并指导企业自查项目地区。
法律依据
- 第67/2025/QH15号《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和第18条:优惠税率和免减期限直接在法律中沿两个轴规定——地区(特别困难、困难)和行业——取代旧法及其指导议定中分散的规定方式。
- 第320/2025/ND-CP号议定指导实施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取代第218/2013/ND-CP号议定的指导框架;社会经济条件困难、特别困难地区名录在新框架下发布,并按2025年调整后的行政单位更新。
- 第67/2025/QH15号《企业所得税法》第20条(过渡):项目正按原规定享受优惠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继续享受——包括新地区名录不再记载项目所在地区的情形。
- 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的选择原则:项目同时满足不同水平的地区优惠和行业优惠条件的,适用其中最高(最有利)的水平;两个优惠包不叠加。
适用分析
两个框架最大的结构差异是地区名录的位置。在第218/2013/ND-CP号议定下,困难和特别困难地区名录按旧行政地图的县、市发布,并经历多次零散修订。在2025年法框架下,名录按调整后的行政单位(新省和乡/坊)同步重新发布,同时法律本身在第12条中固定了与各地区组别绑定的优惠税率,在第18条中固定了免减期限。后果是:同一块地,”地区标签”可能双向变化——原来的困难地区在并入更发达的中心后可能退出名录;原省的偏远地区也可能在新名录中被重新评定。
对于按旧名录获得优惠、而新名录不再列入其地区的项目,处理方式是保全过渡,而不是”清零”: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20条让已确定的优惠在剩余期限内继续。援引过渡的条件是,原始档案能证明项目在授予时位于优惠地区(记载地区和优惠水平的投资登记证、批准决定;当时的旧名录摘录)。相反,新名录生效后新设立的项目,以及申请单独优惠的扩建投资,完全按新名录确定优惠——哪怕就建在一个享受过渡的老项目旁边的同一块地上。
关于地区优惠与行业优惠的关系:两个轴不叠加成一个”双重”包。按2025年法的原则,项目在两个轴上满足不同水平的,适用其符合条件中的最高水平——例如,位于困难地区的优惠行业项目,在行业水平和地区水平之间选择更有利的一个,并享受所选水平相应的免减期限。企业在申报中自行确定优惠前,应测算两个方案,因为差异通常不仅在税率,还在免减年数和起算时点。
企业自查项目地区分四步。第一步:按现行行政单位确定项目地区——合并后项目所在的乡/坊和省份。第二步:将该乡/坊与第320/2025/ND-CP号议定框架下发布的困难、特别困难地区名录核对(就一般投资优惠而言,同时核对第31/2021/ND-CP号议定的投资优惠地区名录)。第三步:与投资登记证中记载的优惠条件核对,分开受保全的过渡部分和按新名录处理的部分。第四步:如果核对结果不明确(地区在乡合并中被拆分),在按优惠水平申报前,取得投资登记机关或主管税务机关的书面确认。
行动建议
- 按新的乡/坊,在第320/2025号议定框架的困难地区名录中查询项目地区;将附查询日期的名录摘录存入项目税务档案。
- 将优惠档案分为两层:按旧名录授予的优惠(依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20条保全)和新/扩建投资的优惠(按现行名录)。
- 对同时满足两个轴的项目,测算两个优惠方案(按地区和按行业),选择最有利的水平,并将选择依据记入自行确定优惠的档案。
- 地区因乡/坊合并被拆分的:在适用新优惠水平前,取得投资登记机关关于项目地区的书面确认。
常见问题
2025年法下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地区名录,与第218/2013号议定相比有何变化?
主要有三点变化:第一,指导框架从旧《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第218/2013/ND-CP号议定,转为指导2025年法的第320/2025/ND-CP号议定;第二,困难、特别困难地区名录按2025年调整后的行政单位(新乡/坊和省份)重新发布,取代旧的县级地图;第三,各地区的优惠税率和免减期限直接规定在第67/2025/QH15号《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第18条中。
按旧名录曾获优惠、但新名录不再列入的地区项目,如何处理?
项目的优惠按过渡机制保全: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20条让企业按原规定在剩余期限内继续享受已确定的优惠,即使新名录不再记载项目地区。条件是原始档案(投资登记证、批准决定、授予时的名录摘录)能证明项目在授予时位于优惠地区。新项目和之后的扩建则按新名录审核。
新框架下,地区优惠和行业优惠是叠加还是二选一?
不叠加。按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的原则,项目同时符合不同水平的地区优惠和行业优惠条件的,适用其中最高(最有利)的水平,并享受该水平相应的免减期限。企业在申报时自行确定优惠前,应测算两个方案——差异既在税率,也在免减年数。
企业如何核查自己的项目地区属于新名录中的哪一优惠组别?
分四步:按合并后的现行乡/坊和省份确定项目地区;与第320/2025/ND-CP号议定框架下发布的社会经济条件困难、特别困难地区名录核对;与投资登记证记载的优惠条件核对,分开过渡部分和新名录部分;如果地区被拆分或结果不明确,向投资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寻求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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