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伙伴出售股份:卖方是个人还是机构,卖的是股票还是出资份额——每种情形计税不同,搞混就是申报错误。
个人出售:0.1%还是20%?
看转让资产性质。转让证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与否都算):个税=每次按转让价0.1%——按售价计,不扣成本(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109/2025/QH15,2026年7月1日生效)。转让出资份额(有限责任公司,非证券):个税=就所得按20%(售价-买价-费用)。把股份公司股票当”出资份额”按20%计——或反之——都是报错。
机构出售呢?
机构(越南企业或在越有机构的外国企业)转让股份/出资份额:转让所得缴企业所得税20%(所得=转让价-成本-费用),按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67/2025/QH15。在越无机构的境外伙伴出售越南公司股份:源自越南的所得仍要纳税——通过代扣代缴(买方扣缴)。
税收协定与申报义务
部分税收协定限制越南对资本转让所得的征税权(看具体协定条款和持股比例)——申报前先查双边协定。程序:卖方申报;从个人手中收购的,买方负责代扣、申报缴纳。资料:转让合同、银行付款凭证、股权/出资份额证明。
常见问题
个人亏本卖股票也要交0.1%吗?
要。0.1%按每次转让价计,不看盈亏。亏本转让仍须申报纳税。
境外买方要办什么税务登记?
境外机构买方须履行代扣、申报缴纳义务(从个人手中收购时),并按规定办理税号/代缴登记。
低价卖给境外母公司会被核定价格吗?
会。关联方明显偏低的价格可能按税收管理和转让定价规定被核定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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