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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脱欧后与欧盟原料累积的最大区别是不对称的。依UKVFTA第一议定书第3条,越南输英货物可以累积欧盟原产原料(”扩大累积”机制)。反之,依EVFTA,越南输欧货物不得累积英国原产原料,脱欧后英国对EVFTA而言是第三国。同时出口两个市场的塑料、橡胶企业若用同一套原产地算法,必有一端算错。
1. EVFTA:越南—欧盟双边累积
EVFTA(2020年8月1日生效)实行双边累积:越南或欧盟原产原料可累积制成任一方的原产货物。脱欧前英国原料自动在内(英国为欧盟成员国);脱欧后,英国原产原料成为第三国原料,输欧货物依EVFTA不得累积。
塑料(HS第39章)、橡胶(第40章)的特定原产地规则见EVFTA第一议定书附录二:通常为一定层级的税则归类改变,或结合区域价值成分。出口商须按每种塑料/橡胶产品的准确HS编码查对,塑料粒子、薄膜、轮胎、橡胶手套各有不同规则。
2. UKVFTA:与欧盟原料的扩大累积
UKVFTA(2021年5月1日生效)承袭EVFTA第一议定书大部,但在第一议定书第3条增加特色机制,”扩大累积”:
- 产品在出口方用对方或欧盟原产原料(及安道尔、圣马力诺)制造,且出口方的加工超出简单加工的,视为出口方原产。
- 在欧盟完成的加工视为在英国完成,只要产品在英国经过进一步的合格加工(第3条第3款),适用于英国输越方向。
- 该机制由双方海关委员会自生效后第3年起复审以统一适用程序;达不成一致的,各方有权适用各自国内原产地证明程序。
对越南塑料、橡胶出口商的实际含义:德国塑料粒子、法国助剂在越南加工后输英,仍可累积享受UKVFTA优惠。许多企业误以为”脱欧后欧盟原料不能用于输英货物”。
3. 塑料橡胶累积规则对比
| 标准 | EVFTA(输欧) | UKVFTA(输英) |
|---|---|---|
| 越南—对方双边累积 | 有(越南—欧盟) | 有(越南—英国) |
| 累积欧盟原料 | 不适用(欧盟为一方) | 有,扩大累积(第一议定书第3条) |
| 累积英国原料 | 无,英国为第三国 | 不适用(英国为一方) |
| 塑料橡胶特定规则 | EVFTA第一议定书附录二 | UKVFTA第一议定书附录二(沿袭EVFTA) |
| 原产地单证 | EUR.1/自我认证 | EUR.1/自我认证(第02/2021/TT-BCT号通知) |
4. UKVFTA原产地单证
依第02/2021/TT-BCT号通知(2021年7月26日生效):
- EUR.1原产地证书由工贸部授权机关签发,与EVFTA共用格式。
- 自我认证:6000欧元及以下货件,任何出口商均可在商业单证上自我认证;超过6000欧元适用授权机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越南出口方向)。
- 单证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须在此期限内提交进口国海关。
5. 同时出口两市场的塑料橡胶企业清单
- 分开计算原产地: 输欧货物(EVFTA)一套算法,输英货物(UKVFTA)一套,切勿共用原料表。
- 输英货物: 核查在用的欧盟原料,依第一议定书第3条可累积,无需更换供应商。
- 输欧货物: 将英国原产原料剔出累积计算;占比大的考虑转供应商或按特定规则重算。
- 按产品准确HS编码查阅各协定附录二,不套用其他产品的”经验”。
- 按货值选对单证(6000欧元以下自我认证或EUR.1),盯紧12个月有效期。
- 完整保存原产地证明档案,应对两条线的海关后续核查。
常见问题
脱欧后欧盟原料可否累积用于输英货物?
可以。UKVFTA第一议定书第3条允许与欧盟原产原料(及安道尔、圣马力诺)扩大累积,适用于越英间贸易货物。
英国原料可否累积用于输欧货物(EVFTA)?
不可以。脱欧后英国对EVFTA是第三国,EVFTA只允许越南—欧盟双边累积。
塑料橡胶原产地规则在哪里查?
各协定第一议定书附录二,按准确HS编码查对:塑料属协调制度第39章,橡胶属第40章。
UKVFTA下多少货值可自我认证原产地?
6000欧元及以下:任何出口商均可在商业单证上自我认证;超过6000欧元:由授权机关签发原产地证书(越南出口方向)。
UKVFTA原产地单证有效期多久?
自出口国签发之日起12个月,须在此期限内提交进口国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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