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与仲裁

FAQ:2026年法院诉讼费和仲裁费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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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要花多少钱?商事仲裁费怎么算,谁先交?本文回答FLAT律师事务所客户最常问的12个问题,涉及第326/2016/UBTVQH14号决议项下的法院诉讼费、规费以及越南国际仲裁中心(VIAC)的仲裁费,按2026年有效的规定更新。

目录

  1. 向法院起诉要交哪些钱——诉讼费、预交诉讼费、规费有什么区别?
  2. 50亿越南盾的商事案件,一审诉讼费要多少钱?
  3. 劳动争议追讨工资,劳动者要预交诉讼费吗?
  4. 无诉讼标的额的案件诉讼费多少钱?
  5. 谁要交预交一审诉讼费,期限多久,交到哪里?
  6. 逾期不交预交诉讼费,起诉状如何处理?
  7. 胜诉能退回预交诉讼费吗?
  8. 上诉要多少钱?上诉人何时不用承担?
  9. 开庭前法院调解成功能减诉讼费吗?
  10. 哪些人免交、减交预交诉讼费和诉讼费?
  11. VIAC仲裁费怎么算,谁先交,最后谁承担?
  12. 在越南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要多少规费?

1. 向法院起诉要交哪些钱——诉讼费、预交诉讼费、规费有什么区别?

简答:三者不同:预交诉讼费(法院立案前缴纳)、诉讼费(败诉方依生效裁判最终承担的财政义务)、法院规费(按收费目录针对具体民事请求、事项收取)。

解释:很多人把三者混为一谈。实际上,预交诉讼费是一笔"押金"——原告交至民事执行机关,款项存入国库暂存账户,尚未成为国家财政收入。法院裁判、裁定生效后,法院确定诉讼费承担方:相应部分上缴国库,多余部分退还缴费人。法院规费是单独的收费,当事人请求法院处理具体民事事项(如确认协议离婚)或实施诉讼协助程序(如请求法院指定仲裁员)时收取。

依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典》(92/2015/QH13)第144、146、147条;第326/2016/UBTVQH14号决议关于法院诉讼费、规费的征收、减免、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2017年1月1日生效,现行有效)。

下一步:起诉前先确定案件属于"有标的额"还是"无标的额",因为计算方式完全不同(见第2问和第4问)。如需起诉前全面核算费用,参见商事案件起诉流程一文(筹备中)。

2. 50亿越南盾的商事案件,一审诉讼费要多少钱?

简答:一审诉讼费1.13亿越南盾;须预交的一审预交诉讼费为5650万越南盾(诉讼费的50%)。

解释:有标的额的商事案件,第326号决议所附收费目录按争议金额分档计收。50亿越南盾适用"超过40亿越南盾"档:1.12亿越南盾+超过40亿部分×0.1%。具体计算:1.12亿+0.1%×10亿=1.13亿越南盾。预交一审诉讼费为法院按争议金额预估诉讼费的50%,即5650万越南盾——这是原告在法院立案前实际要交的钱。注意:审理中若争议金额被重新认定为更高或更低,最终诉讼费将按生效裁判重新计算。

依据:第326/2016/UBTVQH14号决议所附诉讼费、规费收费目录(第1.4项e点——有标的额的商事案件);第326号决议第7条第2款(有标的额案件的预交款为预估诉讼费的50%)。

下一步:计算预交款的资产价值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国家机关定价、评估价、案卷材料载明价格、市场价、财政机关意见。企业应从一开始就准备估价凭证,避免就预交金额产生争议。

3. 劳动争议追讨工资,劳动者要预交诉讼费吗?

简答:不用。劳动者起诉追讨工资、裁员补助、离职补助、社保、工伤、职业病赔偿,或因被违法解雇、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而起诉的,免交全部预交诉讼费和诉讼费。

解释:这是专门给予劳动者的政策优惠,因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通常是经济上的弱势方。这里的免,是预交(起诉前不用交)和诉讼费(判决后不用承担)全免,因此劳动者在这些案件中不产生任何法院财政义务。但免不是自动的:劳动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减免申请,并附证明自己符合免交情形的文件、证据。不提交申请,法院仍会照常发出预交通知。

依据:第326/2016/UBTVQH14号决议第12条第1款a点、第14条。

下一步:备好劳动合同、工资单、终止劳动合同决定(如有),随减免申请一并提交。注意:该优惠仅适用于劳动者起诉的情形;若企业作为原告起诉劳动者,则不适用。

4. 无诉讼标的额的案件(公开道歉、确认父子关系)诉讼费多少钱?

简答:无标的额的民事、婚姻家庭、劳动案件:30万越南盾;无标的额的商事案件:300万越南盾。预交诉讼费与诉讼费同额。

解释:"无标的额"指当事人的请求不是一笔钱或可确定价值的财产——例如要求公开道歉、确认父子关系、宣告公证书无效而不附带赔偿请求。对于这类案件,法律规定固定收费而非按比例计收。值得注意:商事案件收费(300万越南盾)是普通民事案件(30万越南盾)的10倍,因此在起诉状中准确确定案件类型,直接影响应缴金额。

依据:第326/2016/UBTVQH14号决议第24条;收费目录(第1.1、1.2项)。

下一步:若起诉状既有无标的额请求又有损害赔偿请求(有标的额),法院将分别计算。应在起诉状中分清各项请求,以便准确预估费用。

5. 谁要交预交一审诉讼费,期限多久,交到哪里?

简答:原告、提起反诉的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利害关系人须缴纳。期限为收到法院书面缴费通知后07个工作日。交至有管辖权的民事执行机关。

解释:预交义务跟着提出请求的人走——谁请求法院救济,谁先预付费用。因此不仅原告,提起反诉的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利害关系人都要就自己的请求预交。07个工作日的期限自收到法院书面通知起算,不是从提交起诉状之日起算。款项交至民事执行机关,存入国库暂存账户——绝不要直接交给法官或法院工作人员。

依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典》第146条第1款、第144条第2款;第326/2016/UBTVQH14号决议第25条、第17条第1款a点。

下一步:缴费后记得在期限内把收据交回法院——这是法院立案的条件。妥善保管收据原件,以便日后结算诉讼费时对账。

6. 逾期不交预交诉讼费,起诉状如何处理?

简答:法院退回起诉状。但退回起诉状不丧失再次起诉的权利,只要仍在诉讼时效内。

解释:按期缴纳预交诉讼费是法院立案的强制条件——这是民事诉讼的"入场券"。07个工作日期限届满仍未缴费,且起诉人不属于免交情形又无正当理由的,法院作出退回起诉状的裁定。关键要理解正确:退回起诉状不等于驳回起诉。只要案件仍在实体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内(例如商事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当事人完全可以重新提交起诉状(附完整材料),并按新通知按期履行预交义务。

依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典》第192条第1款đ点(起诉人不交预交诉讼费,法院退回起诉状)。

下一步:若突发经济困难,应在缴费期限届满之前按第326号决议第12、13条提交减免申请——不要等到逾期,届时起诉状已被退回。

7. 胜诉能退回预交诉讼费吗?败诉方要补吗?

简答:能。原则是"败诉方承担":请求未被法院支持的当事人承担一审诉讼费。已预交的胜诉方获全额或差额退还,应承担部分上缴国库。

解释:结算在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进行。例如:原告预交5650万越南盾,全部胜诉——被告承担1.13亿越南盾诉讼费;原告由执行机关退还已交的5650万越南盾,被告向国库缴纳1.13亿越南盾。若原告仅部分胜诉,诉讼费按请求被支持/未被支持的比例分担。当事人在开庭前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各方只承担通常诉讼费的50%。

依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典》第147条第1款、第144条第3款;第326/2016/UBTVQH14号决议第26条;第326号决议第18条(预交诉讼费的处理)。

下一步:判决生效后,主动联系民事执行机关办理退费手续——机关有义务办理退还,但自己主动跟进能更快拿到钱。

8. 上诉要多少钱?上诉人何时不用承担?

简答:二审诉讼费:民事、婚姻家庭、劳动案件30万越南盾;商事案件200万越南盾。上诉人自收到通知后10日内预交二审诉讼费。若二审法院改判或撤销一审裁判,上诉人不承担二审诉讼费。

解释:与一审按标的额计算不同,二审诉讼费是固定金额——争议50亿还是500亿,商事案件上诉都是200万越南盾。上诉人是否"损失"这笔钱取决于二审结果:二审法院维持一审裁判的,上诉人全额承担;改判或撤销发回重审的,上诉人不承担,二审法院重新确定一审诉讼费承担。在二审开庭前撤回上诉的,只承担二审诉讼费的50%——很多当事人在权衡撤诉和解时会忽略这一点。

依据:第326/2016/UBTVQH14号决议所附目录第2项(二审民事诉讼费);第326号决议第17条第1款b点、第29条第2、3、4款;2015年《民事诉讼法典》第148条。

下一步:上诉前诚实评估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若机会渺茫,200万越南盾二审诉讼费加上律师费,相比接受判决、集中精力执行,可能是一笔不划算的投入。

9. 开庭前法院调解成功能减诉讼费吗?

简答:能——当事人在法院开庭前主持的调解中就案件达成协议的,只承担一审诉讼费的50%。

解释:这是鼓励当事人自行和解、减轻审判系统负担的政策。关键条件是协议须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开庭前达成。例如:50亿越南盾案件的一审诉讼费为1.13亿越南盾——调解成功后各方共承担5650万越南盾,节省一半。各方可以自行约定如何分担这50%;达不成约定的,由法院决定。注意:开庭后才达成协议的,不再享受50%优惠——各方仍按正常审理承担诉讼费。

依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典》第147条第3款;第326/2016/UBTVQH14号决议第26条第7款。

下一步:从收到法院传唤起就认真对待调解——不仅节省50%诉讼费,还能把解决时间从几个月缩短到几周。另见商事调解:何时选择调解而非诉讼一文(筹备中)。

10. 哪些人免交、减交预交诉讼费和诉讼费?

简答:全免:追讨工资/社保/工伤的劳动者;追索抚养费者;儿童;贫困户;老年人;残疾人;革命有功人员;特困乡的少数民族;烈士亲属。减50%:遭遇不可抗力致无财产缴费、经乡级人民委员会确认者。

解释:免和减是两种不同制度。免适用于政策优待群体——符合免交情形的当事人,预交和诉讼费都不用交。减50%适用于困难情形: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致无财产缴费,经居住地乡级人民委员会确认。两种情形都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并附证明文件(如贫困户证、革命有功人员决定、乡人民委员会确认函)。法院须在0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拒绝须说明理由。

依据:第326/2016/UBTVQH14号决议第12、13、14条及第15条第5款。

下一步:准备免/减证明材料应与起草起诉状同步进行,以便收到预交通知后立即提交减免申请——避免被07天期限打个措手不及。

11. VIAC仲裁费怎么算,谁先交,最后谁承担?

简答: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员报酬、差旅、食宿、开庭组织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按立案时有效的中心收费标准依争议金额计算。原告立案时全额预交;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另有约定除外。

解释:与诉讼费(国家财政收入、法定标准)不同,仲裁费是仲裁中心的收入,用于覆盖仲裁程序——因此明显高于法院诉讼费。依VIAC 2026年仲裁规则(2026年7月1日生效),原告须按立案时有效的收费标准足额缴纳仲裁员报酬和行政费用;未在中心指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的,视为撤回申请(但不丧失重新申请的权利)。举例:按VIAC已公布的收费标准,50亿越南盾争议的仲裁费约2.618亿越南盾(含增值税)——该数字须按立案时有效的收费标准复核。最终分担上,法律规定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但各方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或由仲裁庭在裁决中另行分担。

依据:2010年《商事仲裁法》(54/2010/QH12)第34条;VIAC 2026年仲裁规则第39、40条。

下一步:签订含仲裁条款的合同前,先查拟选仲裁中心现行收费标准,把这笔费用纳入合同风险测算。另见VIAC争议解决流程一文(筹备中)。如需就具体争议的"法院还是仲裁"策略咨询,致电热线0988424851。

12. 在越南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要多少规费?

简答: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或外国法院判决、裁定):300万越南盾;不服法院相关裁定上诉:30万越南盾。

解释:外国仲裁裁决在越南不自动生效——胜裁方须请求越南法院承认与执行。300万越南盾规费覆盖整个程序,远低于重新诉讼的成本。此外,法律还规定了法院协助国内仲裁的规费:指定或更换仲裁员30万越南盾;审查仲裁庭关于仲裁协议/管辖权的决定及仲裁裁决登记50万越南盾;采取、变更、撤销临时措施、调取证据、传唤证人80万越南盾;不服法院涉仲裁裁定上诉50万越南盾。

依据:第326/2016/UBTVQH14号决议所附法院规费目录(第二部分——其他法院规费,第1、2点);第326号决议第4条第3款。

下一步:承认程序有期限要求,且文件须经领事认证——裁决一下来就着手准备,不要等到需要强制执行才开始。另见外国仲裁裁决在越南的承认与执行一文(筹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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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伸阅读:法院还是仲裁、商事案件起诉流程两文(筹备中,即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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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件

  • 2016年12月30日国会常务委员会第326/2016/UBTVQH14号决议:关于法院诉讼费、规费的征收、减免、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2017年1月1日生效,现行有效)——见thuvienphapluat.vn
  • 2015年《民事诉讼法典》(92/2015/QH13),2016年7月1日生效,现行有效
  • 2010年《商事仲裁法》(54/2010/QH12),2011年7月1日生效,现行有效
  • VIAC 2026年仲裁规则,2026年7月1日生效——收费标准见viac.vn/cost-of-arbi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