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

特许经营进入越南:条件与登记

特许经营是越南法律中少数要求外国特许人在签署第一份特许合同之前先向国家机关登记的商业模式之一。许多国际连锁品牌直到越南合作伙伴已经为店铺付了定金,才发现这项义务,而此时整个开业时间表只能按补办登记所需的时间向后顺延。

外国特许人的条件

依第36/2005/QH11号《商法》与经第08/2018/ND-CP号法令修订的第35/2006/ND-CP号法令,最硬的条件是运营历史:特许人必须已运营拟特许的经营体系至少一年。该规则旨在确保被出售的模式是真正运行过、经营结果可核实的模式,而不是把新想法包装成特许经营产品卖给越南投资者。

特许人还必须对所特许的对象拥有合法权利,首要是与体系绑定的商标与专有技术。在越南未注册或正处于争议中的商标,是实务审查中的致命弱点,因为被特许人付钱买的正是这一品牌价值。外国连锁品牌应在准备特许经营活动登记材料的同时,完成在越南的商标注册。

在工业与贸易部登记特许经营活动

从境外向越南开展特许经营活动,必须在特许人实施特许之前向工业与贸易部登记。登记材料围绕登记申请表、按规定格式编制的特许经营介绍文件、证明特许人法律资格的文件,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证明体系满足运营条件的材料。介绍文件是核心:它描述体系、各项费用、双方义务与现有网络,特许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

登记完成后义务并未结束:涉及特许人或体系的重大变化须按规定通报,特许经营活动还受贸易主管部门的报告与检查约束。登记一次后多年不更新,是较早进入越南的连锁品牌常见的合规失误。

特许合同与越南被特许人

特许经营合同必须包含法律要求的核心内容,包括特许对象、各项费用、双方权利与义务、期限、续展、终止以及终止后的后果处理。越南被特许人作为独立商人运营,须登记与所特许体系相符的经营范围,并按合同接受特许人的质量控制。

双方应仔细谈定的要点是区域独占、单方终止条件,以及合同结束时店铺、设备与库存的归宿。越南法律在若干最低点上保护被特许人,但大部分谈判平衡都在合同之中;把全球模板逐字译成的合同若未经越南特许经营规则核对,往往含有在越南无法执行的条款。

常见问题

特许经营进入越南的条件与登记如何?

从境外向越南特许经营须同时满足特许人条件与登记手续:拟特许的经营体系已运营至少一年,特许人对商标与模式拥有合法权利,且特许经营活动必须在实施特许之前向工业与贸易部登记,依据是经第08/2018/ND-CP号法令修订的第35/2006/ND-CP号法令。

外国特许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外国特许人须以运营文件与经审计财务报表证明体系已运营至少一年,具备有效法律资格并按需办理领事认证,并对体系的商标与专有技术拥有权利。商标应在越南注册保护,使特许材料在审查中站得住,也使被特许人能抵御假冒产品。

特许经营活动在哪里登记?

从境外向越南的特许经营活动在工业与贸易部登记。核心材料包括按格式填写的登记申请、特许经营介绍文件、特许人的法律文件,以及证明体系满足运营条件的证据。登记必须在特许人与越南被特许人签署并履行特许之前完成。

不登记会被如何处罚?

未登记而开展特许经营活动构成现行处罚法令下贸易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特许人可被责令在完成登记前停止特许活动。实际后果比罚款更重:与越南被特许人已签的合同处于法律风险之中,未登记期间发生的任何争议都会在审查中对特许人不利。

给国际连锁品牌的结论

以特许经营进入越南需要按正确顺序做三件事:证明体系已运营至少一年,在越南保护商标,并在签约前向工业与贸易部登记特许经营活动。这三件事做齐了,第一批门店才能按时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