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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登记证原件遗失或损毁:补发程序(I.1.17表)详解

法律文件与印章 — 投资登记证遗失损毁补发程序

投资登记证(IRC)原件遗失或损毁了怎么办?补发手续非常简单:投资者只需向原颁发IRC的投资登记机关提交I.1.17表《补发申请书》(96/2026/ND-CP号议定所附表格),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补发(96/2026/ND-CP号议定第44条第1款)。该手续不要求登报挂失、公安证明、情况说明,也不需要重新编制整套项目申请材料。

补发的条件与申请材料

  • 适用情形:IRC原件遗失或损毁。
  • 唯一的申请材料:按I.1.17表(96/2026/ND-CP号议定附录)填写的补发申请书——该表专用于补发;不是I.2/I.3表(用于新发/调整IRC)。
  • 提交机关:原颁发该IRC的投资登记机关——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高科技园区/经济区管委会(区内项目)或财政厅(区外项目),依据143/2025/QH15号《投资法》第27条规定的权限。请勿向财政部或企业登记机关提交。

办理流程与时限

  • 投资登记机关将核对国家投资信息系统中的电子数据——请注意:电子数据与纸质文本不一致的,以内容与投资登记申请材料相符的版本为准,具有法律效力(96/2026号议定第44条第2款)。
  • 时限:自机关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第44条第1款)——是工作日,不是自然日;不要与新发/调整IRC的10/15天时限混淆。

同一第44条下的两种更正情形(非补发)

96/2026号议定第44条还规定了IRC信息更正(区别于补发):IRC所载信息与办理投资手续时的申请材料不符的,投资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第44条第3款)。

快速区分:补发—调整—换发

  • 补发(96/2026号议定第44条):IRC原件遗失/损毁,证书内容不变;时限3个工作日。
  • 调整(96/2026号议定第56条):项目内容发生变化(资本、目标、规模、地点、期限等)——需编制相应的调整申请材料。
  • 换发(96/2026号议定第109条):2026年3月1日前(143/2025号《投资法》生效日)颁发的旧证照换发为2025年《投资法》下的IRC。

特殊情形:不再属于须发IRC范围的项目

已获颁IRC但现已不再属于须发IRC范围的项目,投资者如有需要,可将IRC交回投资登记机关并继续实施项目——无需办理补发(96/2026号议定第45条)。

常见问题

补发前必须登报挂失吗?
不需要。96/2026号议定第44条第1款只要求提交补发申请书——不要求登报挂失、公安证明或情况说明。

遗失IRC会被处罚吗?
96/2026号议定第44条未规定针对遗失/损毁IRC原件的处罚。

补发IRC收费多少?
尚未找到该手续的收费规定;96/2026号议定第44条未规定收费金额——提交前请向受理机关核对。

IRC原件遗失或损毁,需要协助准备I.1.17表申请材料?请通过 联系我们 页面联系FLAT律师事务所获取支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所引法规以本文撰写时现行有效版本为准,适用前请核对法规原文。

透明度说明:本文由FLAT律师事务所AI内容生产系统起草,已经通过内部审核委员会(FLAW AI Legal Council)审阅;尚未经真人律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