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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外籍专家提供的午餐、工服的个税

专家的支持包通常含150万盾午餐费与现金发放的工作服费。会计问这两笔要不要计入专家的应税收入。依指导《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的第253/2026/ND-CP号议定(2026年7月1日起生效):现金班中餐费仅对每人每月超过120万越南盾的部分计税;现金工作服费每人每年500万越南盾以内免税——两项超额部分都计入应税收入。

1. 适用法律框架

  • 第253/2026/ND-CP号议定(第8条第2款g点)——班中餐:雇主组织做饭、购买餐份或发放餐券的餐费不计入应税收入;以现金支付给劳动者的,只有每人每月超过120万越南盾的部分计税——原每月73万的上限自2026年7月1日起由该门槛取代。
  • 工作服:实物形式的工作服支出(有发票、凭证)不计入应税收入;以现金支付的,免税部分上限为每人每年500万越南盾——该上限系第320/2025/ND-CP号议定第10条第8款的成本扣除上限,第253/2026/ND-CP号议定第8条第2款d点将其作为企业工作服包干标准;实物加现金组合发放的企业,对现金部分适用该上限。
  • 对象与条件:这些上限适用于包括外籍专家在内的所有劳动者,前提是支出已规定在企业的合同、集体协议或内部支出制度中,并有合法凭证。
  • 撰文时框架:《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已替代第04/2007/QH12号法,第253/2026/ND-CP号议定(2026年6月30日颁布,替代第65/2013/ND-CP号议定)已于2026年7月1日生效,本文各上限自该日起按新框架适用。过渡依据为第253/2026/ND-CP号议定第70条:2025年及以前的计税期按该议定生效前的个税规定执行;2026年计税期的工资所得如已在2026年1月1日至7月1日之前按旧规申报,无需重新提交月度、季度申报表,在2026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中调整。

2. 实务分析

  • 组织供餐在税务上最干净。企业办食堂或购买餐份、餐券给专家时,整笔班中餐免税且不受120万上限约束;只有把福利“现金化”时上限才出现——许多外资企业因此改用承包商供餐模式。
  • 餐费150万的专家只对超额部分计税。现金餐费每月150万时,应税收入只增加30万(超过120万的部分),不是全部150万——工资系统对整笔计税是多扣专家的税。
  • 专家工作服常与防护用品交织。安全法下的个人防护用品不是受税上限约束的工作服;企业必须区分形象服装(适用上限)与强制防护装备(安全成本,非员工收入)。
  • 凭证是免税的条件。两项免税都建立在支出制度与实际支付记录上;未写入财务制度或缺凭证的支出,可能在税务决算时被拒绝免税,把支持变成专家的补税收入。

3. 企业应采取的行动

  • 把两项写入内部支出制度与专家合同并写明具体金额;工资系统自动拆分免税部分(餐费120万、现金服装费每年500万)与计税超额。
  • 评估把现金餐费改为组织供餐或餐券模式,适用于人数多的工厂,把120万上限移出税务等式。
  • 在会计系统中分开形象服装与劳动防护装备的费用代码,确保防护装备永不被误记为专家收入。

本文仅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法规可能变更,适用前请核对现行文本。

常见问题

1. 专家的午餐费要缴个税吗?

看形式:雇主组织做饭、购买餐份或发餐券的不计税。以现金支付的,每人每月120万越南盾以内免税,只有超额部分计入应税收入,依第253/2026/ND-CP号议定第8条第2款g点。

2. 午餐费多少免税?

现金支付:每人每月最高免税120万。例如餐费每月150万,120万免税,其余30万计入专家当月应税收入。

3. 公司发的工作服计税吗?

实物发放不计税。现金服装费每人每年500万以内免税;现金超此上限的部分计入劳动者应税收入,依第253/2026/ND-CP号议定第8条第2款d点的工作服包干机制,并与第320/2025/ND-CP号议定第10条第8款每人每年500万的成本扣除上限挂钩。

4. 实物加现金组合发放怎么算?

实物部分全额不计税。现金部分适用每人每年500万上限:限内免税、超限计税。企业应在制度与凭证中写明两部分以便税务核对。

5. 餐费与500万工作服上限在新税法下如何变化?

已于2026年7月1日第253/2026/ND-CP号议定(指导《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生效时变化:现金餐费上限由73万提高至每人每月120万(第8条第2款g点);现金工作服上限维持每人每年500万,但依据转为企业所得税成本扣除机制(第320/2025/ND-CP号议定第10条第8款)。过渡期申报按第253/2026/ND-CP号议定第70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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