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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贸与沿海运输:外资可以做吗?

外国物流投资者在越南的第一个意外之一是:全国最繁忙的海上航线——连接海防、岘港、归仁与胡志明市、芹苴的南北轴线——是他们不能用自己的船运营的航线。这就是沿海航运保护:国内港口之间的海运保留给越南船队,类似美国的《琼斯法案》或亚洲多国的海运保护制度。正确读懂这条边界,决定了投资者应买股份、卖服务,还是远离国内航线。

越南国内海运是否保留给越南船舶

是。95/2015/QH13号越南海商法确立原则:国内海运由越南海运船队承担,即越南组织与个人拥有、悬挂越南旗的船舶,以及在法定所有权条件内的国内航运企业。窄例外存在于国内船队无法满足需求时:外国船舶可经主管交通机关逐案临时许可、限定期限参与——这是针对国内船队缺少的专用船舶或设备等情形的例外许可机制,不是外旗运营国内航线的常开之门。因此投资者不能把商业模式建立在把外旗船舶投入南北定期航线之上。

外国企业如何参与国内航运

合法路径是进入越南航运企业内部,而不是以外旗自营:外国投资者在国际承诺框架与现行投资条件下的外资持股上限内,向国内航运公司出资或购股——国内海运通常引用的水平是49%,必须在交易时按文件重新核对。该公司以悬挂越南旗的船舶运营,船员与经营条件按160/2016/ND-CP号议定。第二条路径是向国内船队卖服务:把船舶光租或期租给有资格的越南企业挂旗,提供船舶技术管理、船员培训与运营技术。第三条路径聚焦不受保护的细分:国际航运与连接越南港口和区域中转枢纽的支线服务,那里外资开放得宽得多。

为什么有沿海保护,投资者应跟踪什么

国内航运保护服务三个政策目标:紧急情况下的船队安全与动员能力、国内造船与海员的就业与能力、以及内水的安全与环境控制。国际投资者应明白,这些目标不是越南政策议程上的临时事项,因此建立在保护即将取消预期上的策略是脆弱的。值得跟踪的点是:国家船队发展政策与新船采购;在海上风电与油气等国内能力仍短缺的专用细分中,外船临时许可的实务;以及可能进一步开放支持服务切片的新一代条约承诺。拥有船队并在这些计划中有地位的越南伙伴,是比任何短期运营节省都大的战略资产。

结论与下一步

越南的沿海航运是一条清晰的法律边界,不是可谈判的障碍:国内航线属于越南船队,外资通过上限内持股、船舶租赁与管理服务加入。尊重这条边界、通过伙伴、租赁资产与国际细分建立地位的投资者,能长久地经营越南海运市场;而假设外旗跑国内航线的商业模式,会死在第一份文件上。

常见问题

1. 越南保护国内海运吗?

保护:2015年海商法把国内海运保留给越南船队。外国船舶仅在国内船队无法满足需求且经主管机关许可时逐案临时参与。

2. 外资在国内航运公司能持股多少?

按承诺框架与现行投资条件,国内海运通常引用的上限是49%;确切比例须在交易时重新核对文件。公司按160/2016号议定条件以越南旗船舶运营。

3. 外资还有哪些方式进入国内海上市场?

把船舶租给有资格的越南企业挂旗、出售船舶技术管理与船员培训服务,或聚焦保护之外的国际航运与支线细分。

4. 越南沿海保护会很快取消吗?

没有政策信号指向近期取消:它与船队安全、就业与造船绑定。应跟踪的是海上风电等能力短缺细分,临时许可在那里用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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