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与仲裁

与未成年人(对方代表)交易

情形:签完一份大额采购合同后,公司才发现对方签字的人——被介绍为“公司代表”——只有17岁。最初的慌张不无道理:未成年人订立的交易法律基础非常薄弱,但“全部无效、血本无归”未必就是结论。需要分清:谁签的字、以什么身份签、对方公司是否知情并获益。

法律基础: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

《民法典》91/2015/QH13(2015年民法典)第21条规定: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人订立民事交易,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但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日常生活交易除外。大额商事合同显然不在“日常生活”例外之内——若无该个人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交易有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还有第二层异常:依《企业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17岁的人以“公司代表”身份出现,意味着要么公司登记档案有问题,要么此人只是被授权人——而授权一个无行为能力的人处理大额交易,本身就是弱点。

三种情形、三种后果

  • 情形一——凭公司授权签字:若有对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真实授权,争议就转为授权范围和公司责任的问题;公司授权并已收货、收款的交易,很难再予否认;
  • 情形二——自称代表、公司不知情:由无代表权的人订立的交易,其效力悬而未决,直到公司追认。未经追认的,由签字个人承担责任,对方按无效交易规则请求返还和赔偿;
  • 情形三——公司知情并获益、事后想抽身:收货、开票、部分付款都是事实上的追认行为;法院会审查整个履行过程,而不只看签字人的年龄。

发现后要做什么

第一,冻结状态:在签字人身份查清前暂停继续供货和付款——无条件继续履行会稀释自己的立场。第二,要求对方提供企业登记、任命和授权文件,并请求真正的法定代表人书面追认交易。第三,若对方拒绝追认,按无效交易路径处理:双方返还已受领的财产,善意一方请求赔偿——若有迹象表明未成年人被用作有组织诈骗的“挡箭牌”,还应考虑报案。

预防的教训便宜得多:任何大额交易前,务必核查企业登记、签字人证件,并将签名与授权文件核对——这15分钟的检查,比事后任何诉讼都值钱。

常见问题

17岁的人签的合同无效吗?

被宣告无效的风险很高:依民法典第21条,6至未满18岁者的交易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适龄日常生活交易除外。但若对方公司确有授权、事后追认或已从交易获益,结论可能不同——须看具体情形。

这种情况谁有过错?

视情形而定:签字人越权、公司授权草率,还是另一方跳过了基本核查。法院按过错和各方实际受领来分配后果;已供货的善意一方通常在返还和赔偿上受保护。

对方公司追认能挽救合同吗?

可以。有权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无权代理所订交易的追认,是使其生效的机制。追认应以书面作出、出自正确的人,并尽量在争议发生前完成。

与新伙伴签约时如何预防?

查企业登记确认法定代表人;签字人与代表人不一致时索要授权文件;对年龄或身份存疑时核查身份证件;并将核查记录与合同一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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