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您是泰国设计师,住胡志明市,每月给3-4家越南公司做散活,每单500-1500万盾。每次结账都被扣10%的”税”。您又不是员工,凭什么按员工扣税?年底还要办什么吗?
代扣10%——合法,不是”员工税”
个人散活收入(设计、写稿、咨询、编程……)没办经营户头的,算工资薪金所得。扣税规则:没签劳动合同(或合同不满3个月)的个人,单笔200万盾及以上,付钱单位代扣10%。您每单500-1500万→每次扣10%是对的。这是预缴,不是最终税。
年底:合并汇算
您是居民(长住胡志明市):年底汇算——全年散活收入合并(有工资也加上),按5级累进算,减全年被扣的10%→补税或退税。扣税凭证每家都留好——丢了就没法抵。
您是非居民:在越工作所得按总额20%(第109/2025号法律第21条),不合并汇算——但已扣的10%不够20%,差的还得补。
外国客户能躲吗
不能——活在越南干的就行。您坐在胡志明市给美国客户做设计,钱从美国来:所得还是来自在越工作→在越南交税(居民:全球累进;非居民:20%)。在越没人代扣→自己申报缴纳。这是自由职业者最容易漏的一点。
常见问题
自由职业被扣10%对吗?
对——没签劳动合同(或不满3个月),单笔200万盾起代扣10%。预缴,年终汇算重算。
年底自由职业要汇算吗?
要,居民的话:全年收入合并、5级累进、抵已扣→补或退。每家的凭证留好。
外国客户、国外打钱呢?
活在越南干的照样在越南交税。在越没人代扣就自己申报。
非居民自由职业呢?
在越工作所得总额20%(第21条)。已扣10%不够——差额得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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