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的退税现在取决于供应商是否缴税
越南按《增值税法》48/2024和第181/2025号议定重建了增值税退税制度。对出口型外资企业,退税依然可行——但新规把你的退税与供应商是否申报缴纳增值税挂钩,税务机关还按风险给退税申请分类。懂不懂新机制,决定了你是几周拿到钱,还是档案被稽查卡几个月。
法律依据
- 《增值税法》48/2024/QH15(2026年1月1日生效)及配套的第181/2025/ND-CP号议定。
- 出口退税:有货物、服务出口、未抵扣完的进项增值税300百万越南盾以上的经营单位,可按月、按季退税。
- 新的卖方条件(第181号议定第37条第3款):你提交申请时,卖方须已提交对应所属期增值税申报且无该所属期欠税——由税务信息系统自动核验。未申报或欠税所属期对应的发票剔除出可退范围。
- 投资项目退税:项目进项税与经营活动销项税抵减后仍有300百万越南盾以上的可退——条件是已按登记缴足章程资本、附条件经营行业已获许可、项目非资源开采、形成固定资产,并在完工后1年内提交申请。
- 风险分类:税务机关按风险给纳税人和退税申请分类;高风险档案先稽查后退税,而非先退后查。
对出口型外资企业的实际变化
两个变化最关键。第一,选供应商现在是税务决策。向申报纪律差的供应商采购,会直接缩水你的退税,因为它的发票掉出可退池。在依赖其增值税之前,先审查主要国内供应商的合规纪律。第二,“先退”通道要靠挣。历史干净、申报规律、风险评分低才能留在快车道;异常把你推进先查后退。新设外资企业还要注意陷阱:章程资本没缴足,项目退税免谈;2025年底起,进口后复出口退还国外供应商的货物已缴增值税不予退还——别拿它做现金流计划。
退税就绪档案
(1)每月对账进项税,标记哪些供应商的发票反复通不过第37条第3款核验;(2)出口单证做严——报关单、合同、银行付款凭证;(3)项目类:把章程资本缴付证明和许可节点与建设支出同步跟踪;(4)第一次就交完整档案,补正多轮等于时钟重启;(5)关注自己的风险分类,改根本问题(迟报、欠税),而不是跟分类本身较劲。
常见问题
现在出口退税要多久?
看你的风险通道:先退档案几周;先查档案数月。你能控制的最大杠杆是合规历史和档案质量。
供应商“失联”还能退吗?
只有卖方已申报缴纳对应所属期的发票可退。卖方从未申报的,那些发票剔除——所以供应商审查现在属于采购的事,不只是税务的事。
300百万门槛按月还是按季?
按你申请的退税所属期:企业按月或按季申报,该期间未抵扣完进项税300百万越南盾以上即符合。按你的纳税人类型核实现行申报指引。
本文待QA委员会审查后发布。
